垦利集团诉讼阴影笼罩 背后担保圈浮出水面
“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数个月前,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利集团”)董事长滕滨强在一次公司内部会议上如是说。如今,垦利的资金状况已经告急。
新京报记者获悉,垦利集团近期出现多起司法纠纷,少则一千多万、多则五千万多元的存款已遭到法院裁定冻结,其不动产也被法院裁定查封,垦利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腾滨强甚至还被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
垦利为石化行业大型民营企业,其资产超百亿元规模,业务遍及石油加工、石油化工、纺织、热电、酿酒、供热等,炼油主业一次加工能力610万吨/年,综合加工能力1100万吨/年。新京报记者获悉,垦利集团与当地多家民营企业存在担保乃至互保的资金关系,胜通集团、庆祥石油化工、明珠集团就在其中。目前,胜通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而庆祥石油化工的借款纠纷已将垦利集团卷入。
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拨打垦利集团募资说明书中的电话,该号码已不存在,记者拨打垦利集团工商信息登记中的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发送邮件至邮箱,截至发稿时暂未收到回复。
诉讼阴云
新京报记者获悉,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12月9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显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截至2019年4月20日,被告山东庆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垦利支行借款本金2800万元及利息、复利36.69万元,本息合计2836.69万元。由被告于山东庆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前向原告付清。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原告中国建设银行东营垦利支行对被告山东庆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在垦利集团的应收账款4002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垦利集团、秦庆祥、张秀英、薛国栋、秦小霞对上述款项在最高额1亿元额度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传统查控相结合的方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不定期多次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对被执行人使用限制高消费措施但被执行人均未能实际履行。因此,本案在执限内不能执结。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裁定书显示,该案被执行人为垦利集团、山东庆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秦庆祥、张秀英、薛国栋、秦小霞、秦国瑞。
垦利集团和山东庆祥石油化工是何关系?
工商信息显示,山东庆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股东为秦庆祥、薛国栋,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
新京报记者查阅上述判决书,并未披露垦利集团与山东庆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关系,不过在另外多份诉讼案中,新京报记者发现,两家公司存在担保关系。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14日作出的(2019)鲁05民初64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光大银行东营分行提出诉讼请求称,光大银行东营分行与庆祥石化公司于2019年3月7日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庆祥石化公司向光大银行东营分行借款共计人民币2988.32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10日,贷款用于贷新还旧,专项用于偿还庆祥石化公司在光大银行东营分行原国内信用证的到期兑付。
垦利石化集团、秦庆祥自愿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山东庆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借款本金2988.32万元及利息、复利;被告垦利集团、秦庆祥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今年12月,一位山东企业界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在重资产、资金需求大而区域性又较强的东营石化产业,民企互保并不罕见。
新京报记者还发现,在前述垦利区人民法院裁定书中,法院称已对被执行人山东庆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秦庆祥、张秀英、薛国栋、秦小霞、秦国瑞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近日,新京报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垦利已被法院发去限制消费令。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8月14日立案的(2019)鲁05执447号限制消费令显示,执行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申请执行垦利集团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垦利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垦利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垦利集团及垦利集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滕滨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以上诉讼案并非孤例。
法律文书显示,垦利集团的财产近期多次被法院裁定冻结。
新京报记者获悉,东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7月5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垦利集团在平安银行的存款1893.17万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新京报记者获悉,东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在7月30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显示,冻结被执行人垦利集团在东营银行的存款1893.17万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2019年9月12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各有不动产登记信息,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营市垦利区的不动产两处【鲁(2017)垦利不动产权第0013248号、鲁(2018)垦利不动产权第0004050号】。查封期为三年。
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12月16日,记者查阅发现,垦利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有10条被执行信息。上述5条被执行信息均发生在2019年7月-9月期间。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上市公司智通科技2019年半年报中,公司应收帐款中欠款金额的第一位就是垦利集团,截至2019年上半年账面余额为13.5万元,占应收帐款总额的比例为5.21%,坏账准备为6750元。
实际控制人为职工持股会
垦利实力雄厚。
据垦利官网介绍,集团始建于1970年,现拥有资产101亿元,占地350万平方米,员工3123人,注册资本10339.18万元。是以石油化工为主业,集石油加工、石油化工、纺织、热电、酿酒、供热、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是2000年国家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地方炼油企业之一。目前,公司炼油主业一次加工能力610万吨/年,综合加工能力1100万吨/年。
山东省工信厅今年11月22日发布《山东省第二批拟认定化工重点监控点公示》称,化工重点监控点是指处于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规模总量大、税收贡献突出、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化工生产企业。垦利集团就出现在此次的公示名单中。
垦利石化201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项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显示,垦利集团前身成立于1970年的垦利县炼油厂。2011年11月1日,公司更名为垦利石化。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职工持股会,内部入股职工共计1739名。
垦利集团官网显示,8月3日,垦利石化集团五届一次股东代表大会召开,集团公司121名股东代表参加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垦利官方消息称,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一次会议上,选举滕滨强为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化秋为集团公司副董事长,聘任王化秋为公司总经理。
滕滨强是谁?
垦利集团201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显示,滕滨强先生在1984年12月至1988年6月为工人;1988年6月至1991年1月为催化车间副主任;1991年1月至1991年6月为催化车间主任;1991年6月至1991年12月为垦利县炼油厂生产调度;1991年12月至1995年6月为垦利县新安乡副乡长;1995年6月至1997年11月为垦利县化肥厂副厂长;1997年11月至2010年7月,历任垦利石化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7月15日至今,为垦利石化党委书记、董事长。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近日发布的2019山东创富榜中,垦利集团董事长滕滨强以13.7亿元的资产位列山东富豪第269位。
工商资料显示,滕滨强为垦利持股比例第三的股东,持股比例7.73%,认缴出资额798.98万元。
新京报记者尚未获悉垦利集团的最新财务数据。在上海清算所上,垦利集团最新财务数据更新至2017年。
2014年-2016年,垦利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4.68亿元、157.82亿元、174.5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6.38亿元、6.86亿元、7.32亿元,负债率分别为66.44%、62.98%、61.81%。
2017年前三季度,垦利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1.8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54亿元。
担保企业倒下
虽然可获取的近年财务数据有限,但从过往披露来看,垦利的对外担保之前就已经存在。
大公国际出具的评级报告显示,垦利集团对外担保较大、集中度很高,同时被担保企业所处地区企业间互保现象较多,容易受到资金链断裂连锁反应影响,存在较大风险。
垦利集团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18年3月末,垦利集团对外共提供担保余额为26.64亿元,占同期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9.02%。
新京报记者看到的一份垦利集团对外担保明细(截至2017年9月末)显示,垦利与多家担保对方存在互保关系。明细显示,其中对外担保余额最高的是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额为12.89亿元和2.6亿元,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4.2亿元,富海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85亿元,东营齐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5亿元,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亿元,山东胜利明珠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亿元。
垦利集团在发行文件中称,目前上述公司均正常经营。尽管被担保方资信和经营情况较好,但较大的担保余额仍有可能因担保方出现违约事件,导致垦利集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能。
两年时间如今过去,垦利集团一语成谶。
除了前文所述山东庆祥石油化工诉讼案之外,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垦利对外担保的胜利明珠集团子公司也存在多起诉讼案,垦利卷入其中。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5财保12号民事裁定书披露,2019年8月28日,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被申请人山东明珠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垦利集团、许林民、周玉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于2019年8月27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5219.9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出具了财产保全担保书。
法院裁定,查封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5219.9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负担。
裁定书显示,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措施。提起诉讼后,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未按期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
工商资料显示,山东明珠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正是山东明珠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工商资料还显示,山东胜利明珠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更名为山东明珠集团有限公司。
明珠集团官网显示,创建于2002年4月,现已发展成为总资产44亿元,集专用汽车制造、石油装备、建筑建材、房地产、金融投资、送变电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六大板块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先后荣获“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山东省民营企业100强”等。
此外,上述担保明细中垦利对外担保余额最高的胜通集团已经倒下。
今年3月,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通集团”)公告,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条件,公司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3月15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
2017年,胜通集团总资产达263.22亿元,总负债为158.8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12.59亿元,实现净利润14.23亿元。
工商信息显示,胜通集团有14名股东,大股东为王秀生,持股比例22.99%,二股东为山东胜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27%,此外,刘安林持股比例8.60%,王忠民持股比例8.49%,王秀刚持股比例5.76%等。
和胜通集团股权结构不同,垦利集团背后存在国资股东。
工商信息显示,垦利集团的二股东为东营市垦利区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8%,其背后股东为东营市垦利区财政局,持股比例100%,认缴出资额1.68亿元。
垦利集团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18年3月,垦利县财政局持有公司9.81%的股份。
垦利官网显示,今年9月,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委书记刘斯杰就工业转型升级和安全生产工作来集团公司调研指出,要以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转型提质,推动我区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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