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子公司遭八罚而不改 调查组督察发现环境
本报记者 夏治斌 刘媛媛 上海报道
近日,国内X射线造影剂原料药龙头企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3520.SH,以下简称“司太立”)旗下控股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制药”)因涉及环境违法而遭停产。
12月5日,司太立发布公告称,海神制药于近日收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责令停产整治告知书》,责令海神制药就其前期调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停产整改。
海神制药因何环境违法而遭停产整改?司太立方面称,9月12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对海神制药进行检查时,发现海神制药在生产物料转运过程中产生跑冒滴漏现象,经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未对区域污水进行有效处置,造成部分地表水超标。
12月19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在给《中国经营报》的书面回复中亦表示:“海神制药的违法行为是长江经济带联合调查组对园区督察行动中发现的。本次海神制药环境违法行为是因企业清污分流不彻底,物料转运过程产生的跑冒滴漏,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置,造成部分环境水体超标。”
与此同时,记者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了解到,除却本次环境违法行为,自2010年以来,海神制药还涉及8次环保行政处罚,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是废水超标、废气超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等。
天眼查显示,海神制药成立于2003年9月28日,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涵盖了原料药(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司太立收购海神制药可谓是一波三折。时间回拨到2017年6月,司太立开始筹划收购海神制药,当年11月司太立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价8.5亿元收购海神制药100%股权。
而后在2018年8月,司太立宣布收购终止。不过一个多月后,司太立再次公告称将对海神制药展开收购。最终在2018年底,司太立以8.05亿元现金成功收购了海神制药94.67%股权。
今年10月,司太立再次以3237.22万元现金向少数股东购买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的3.53%股份。截至目前,司太立共持有海神制药98.2%股权。
司太立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显示,双方约定海神制药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拟实现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3777.10万元、5229.22万元、6742.42万元。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海神制药总资产为3.58亿元,净资产为2.43亿元,营业收入为1.32亿元,净利润为3294万元。
据了解,司太立此次停产涉及的产能为海神制药的180吨/年碘海醇生产线、100吨/年碘帕醇生产线,占司太立碘造影剂原料药整体产能的23.73%。由于停产整改,上述产能装置无法运营。
与此同时,截至公告披露日,司太立和海神制药已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订单交付工作进行统计,目前尚无统计结果,双方将与相关客户进行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除海神制药外,司太立及其余子公司生产线均正常生产,司太立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产量,补充销售需求。
停产是否会影响业绩表现?司太立方面称,海神制药本次停产整改,将影响其全年营业收入。“公司于2018年11月现金收购海神制药过程中,与交易对方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目前尚在协议履行期间,本次停产整改可能对海神制药2019年度业绩预测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无法完成业绩预测,公司将与交易对方讨论补偿事宜。”
此外,司太立方面表示,海神制药停产整改期间,公司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复产申请。
而对于海神制药如何才能进行复产,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向记者表示,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规定,制订符合《台州市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技术规范》和《高标准推进医化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技术要求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改完成后,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公告和备案,可恢复生产。
针对司太立及海神制药平时如何对生产予以监管等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致函并多次致电司太立董秘方面,但截至发稿,始终未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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