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县住建局原高工被诉:廉租房设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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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1月2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日前,红河州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高级工程师王继喜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由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向红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继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红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继喜作为红河县建筑工程设计室法定代表人,在红河县“莲花家园”廉租住房设计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红河县纪委监委2019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对红河县住建局党组进行问责”通报显示,红河县住建局党组在莲花家园廉租房项目建设中,未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在未进行边坡治理、未采取雨污防渗漏措施、未与国土部门沟通联系边坡治理事宜、未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的情况下,决定动工建设“莲花家园”廉租房;明知建设场地处于地质灾害主要危险地段,未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在监理方报告“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后,仍未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实质性的避险排危措施,未有效防止损失扩大,致使位于边坡位置的第7、8、9幢房屋由于地基承载力降低向冲沟方向下滑垮塌,并撕裂了5、6、10、11幢房屋。经鉴定,此次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对此,红河县住建局负有领导责任。红河县纪委给予红河县住建局党组“检查”和“通报”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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