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重组协议现争议 央企保利民爆重组地方国企
落实重组协议屡现争议 央企保利民爆重组地方国企遇阻
本报记者/李超/沈阳报道
因重组协议屡现争议,央企保利集团旗下公司重组地方国企阜新矿业集团子公司10年迟迟未能落实,企业经营遇阻,国家三部委批复的智能装备制造重点项目也迟迟不能落地。
保利集团旗下重要板块,民爆企业——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央企保利集团旗下民爆板块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民爆”)系国内第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和爆破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民爆集团公司,受辽宁省政府邀请参与辽宁省民爆企业重组,并于2008年签署协议重组阜新矿业集团旗下公司,原本计划在6个月内完成的重组,如今11年过去,重组仍未厘清。
而阜矿集团连续两任董事长刘福祥和刘彦平已相继接受纪检监察调查。保利民爆高管指出,由于二人任职期间阜矿集团不承认、不兑现重组协议的承诺,导致重组后的企业包袱太重,截至目前保利民爆前后向重组企业投资5亿多元仍不能扭亏为盈。
阜矿集团有关人士则以开会为由,未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的采访要求作出回复。
土地争议
2019年11月11日,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给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圣诺公司后改的名称)发送《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十二厂南厂区地块地上附属物核量动迁的告知函》称:“原十二厂南厂区550亩地的土地使用证已在2011年办至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所隶属的阜新市汇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土地证编号为:阜新国用(2011)字第0004。”
“这个结果让我们感到既委屈,却又无可奈何。”保利民爆高管赵力夫称,“当初签约时阜矿集团隐瞒了政府要收回老厂区土地的事,而是告诉我们新、老厂区的土地都归我们。但实际上签合同之前阜矿集团已经和阜新市政府达成协议,新厂区建成后,老厂区的土地要收回。”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2008年说起,当时保利民爆受邀与阜矿集团签订《新时代民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利民爆曾用名)重组阜新圣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阜矿十二厂)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规定圣诺公司拥有的全部土地均进入本次重组范围,归属保利民爆配套使用,包括老厂区、仓库区、炸药分厂和新厂区四部分。
2006年1月5日,阜新市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2号)的形式记录了由市长、副市长以及国土局局长、阜矿集团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参加的“研究阜矿集团城南非煤产业工业园区及圣诺公司搬迁规划有关事宜”的会议,会议内容提出圣诺公司搬迁新址用地相关费用予以免除,同时提出土地置换,即新厂区建成后老厂区土地予以收回。
“对于上述土地置换问题,保利民爆与阜矿集团签署协议时,阜矿集团并未说明。”赵力夫称。
对此,现任阜新市太平区区长孙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十二厂的土地是政府划拨给阜新矿业的,双方约定搬迁到新厂区时政府答应给3000万元,同时收回老厂区土地,这是双方协商好的。而且政府也支付给圣诺1000多万元资金。”
在签署完协议后,2008年12月阜新市政府下发阜政地字(2008)收回003号文件,文件称依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期(2006年1月5日)和阜新市国土局的《关于收回阜新圣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十二厂)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研究决定无偿收回原十二厂旧址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此,记者致电阜新矿业高管,该高管以要开会为名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在刘福祥和刘彦平任职的10年时间内,保利民爆曾多次找阜矿集团协调土地以及其他履约问题,但总是无果而终。
阜新市政府收回原十二厂老厂区土地,势在必行。考虑到后期发展以及行业问题,2009年5月,保利民爆向阜新市政府申请保留包括大巴沟山里的总库区和老厂区西南角在内的共42万平方米的土地,其他的原十二厂的土地无偿收回。
当月阜新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第50号会议纪要),确定阜新市政府收回原十二厂的土地,同时同意将总库区的土地和厂房留给保利民爆使用;在企业搬迁后,原厂区西南角为保利民爆留出部分用地。但并未说明留出土地的详细面积。
因忙于圣诺新厂的建设,上述申请保留的土地具体情况和手续一直未办理,也未落实新项目。
2014年受工信部委托,保利民爆联合相关技术单位承接了《危险品智能制造成套装备一基于物联网的工业乳化炸药智能自动化生产系统》项目,于是保利民爆又开始向阜新市政府申请用地。
2016、2017年阜新市政府、太平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商讨,对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老厂区的土地问题进行落实,两级政府同意供应土地,但同时要求保利民爆尽快落实项目,但因为技术迭代较快,保利民爆技术方案一再修改,至今没有落实。土地问题也一直悬而未决。
2019年,炸药生产自动化项目落地迫在眉睫,保利民爆再次向阜新市政府申请用地,阜新市政府正在积极落实。
“原本由阜新矿业和当地政府来协调处理土地问题,现在阜矿推诿却把我们推到台前来了。”赵力夫称。
而除了土地方面存在履约问题,保利民爆还指出阜矿在履行重组协议其他内容上也存在问题。
重组协议由时任阜矿集团董事长刘福祥签署,刘福祥曾一度兼任阜新市委常委,并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直到2015年刘福祥被调查,该重组也未能落实完。
重组协议履行争议
除了上述土地存在争议外,阜新矿业被指在履行重组协议上也存在问题。
重组协议约定:阜新矿业同意减免圣诺公司截至2008年3月底前所欠阜矿集团的所有债务,作为圣诺公司整体搬迁和圣诺公司历史贡献的补偿。
“但是阜矿集团至今不承认及履行上述重组协议的约定。”保利民爆财务总监杨涛直言,“很明显这是违背重组协议的。数年间我们多次去阜矿集团交涉履行土地问题和工人的福利承担问题,但阜矿集团总是一拖再拖。”
根据阜矿集团签发的《关于确认保利民爆与阜矿往来款金额的函》称,2017年4月、2018年10月双方组织过对账,截至2018年9月末阜矿集团应收保利民爆4700多万元,但保利民爆一直未签字确认。阜矿集团方面称在收到函后7日内让保利民爆再次组织对账。
但对于阜矿集团给出的对账数额,杨涛称:“阜矿集团本来欠我们约1000万元往来款,但阜矿集团是在圣诺科技欠它5700万元的基础上减去欠我们的1000万元才得出重组后的企业还欠它4700万元,显然这个对账结果不真实。”因此,保利民爆对阜矿集团对账结果拒绝签字盖章。
保利民爆针对阜矿集团《关于确认保利民爆与阜矿往来款金额的函》回函称,双方重新对账必须按照重组协议约定的口径对账,具体如下:减免圣诺公司截至2008年3月底前所欠阜矿集团的所有债务;负责承担和解决在重组前遗留的任何未经保利民爆确认并统计承继的经济、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欠职工的各类费用);阜矿集团全面核查保利民爆为圣诺离退休人员约2240人支付的全部费用,对于超出重组协议约定的范围予以返还。
保利民爆方面称,请阜矿集团指定时间、地点并对照重组协议履约,保利民爆随时与阜矿集团对账。
截至记者发稿,保利民爆方面称,阜矿集团并未和保利民爆再次确认对账的时间和口径问题。
此外,重组协议还约定:对于圣诺离退休人员约2240人,保利民爆每年出资不高于400万元(具体数额以中介评估报告为准)给阜新矿业,由阜新矿业负责管理,出资方式为每年支付现金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或者圣诺公司销售给甲方民爆器材折抵。而实际上,每年400万元不能覆盖重组前离退休职工的费用,北京中税德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做出的《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显示,至2008年4月至2018年保利民爆支付退休职工费用9000多万元,平均每年支付900万元,远超协议规定的每年不超过400万元的决定。
“对此,我们曾多次找阜矿集团协商,但阜矿一直避而不谈。”保利民爆高管直言,对于这场始于2008年的重组至今仍未厘清,与阜矿集团的前任领导不无关系。其中2017年和2018年的两次对账,均在阜新市委原常委、阜矿集团原董事长刘彦平任职期间进行,但两次对账均不按重组协议进行,不承认重组协议,这是造成时至今日保利民爆重组阜矿集团原十二厂仍未厘清的重要原因。
而刘彦平曾任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后来,刘彦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对于上述问题,作为阜矿集团的上级单位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直积极与阜矿集团进行协调沟通。阜新市政府则正在积极与保利方面沟通、处理阜矿集团重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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