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北京13条措施扶持个体商户复工复产减租降税 电

北京13条措施扶持个体商户复工复产减租降税 电资料图。新华社供图 记者 鞠焕宗 摄

只要是合规的个体工商户,无须批准即可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营管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力推13大具体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涉及群众生活保障的商户有序复工

措施提出,对于实体批发零售类、餐饮类、居民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有序复工复产。不过,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将结合实际适时明确复工复产时间。

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须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保证符合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标准规定的人员及时上岗。采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政策,促进快递等行业尽快复工复产。发挥电子商务类平台企业作用,为线上线下个体工商户特别是生鲜类经营者提供供需对接信息资源服务。

疫情期间,鼓励互联网平台对个体工商户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支持线上经营。帮助个体工商户运用移动支付、应用软件等服务,拓展运营新模式。

还贷房租税收都有优惠政策

为减轻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的房租成本压力,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政府创办创业园、孵化园、商品交易市场、创业基地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租金减免。

贷款到期,却还款困难,可否延期还贷?记者了解到,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各区要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采取展期、延期、循环贷款等手段。在减免社保费用方面,免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在年内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登记,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本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参照疫情防控期间对本市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对本市个体工商户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停车占道费、污水处理费 (非居民)。

2020年上半年,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商贸流通、餐饮食品等行业个体户用电、用气价格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阶段性降低用电、用气成本的政策执行。

来源 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 张楠


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