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违规担保终被立案调查 将面临投资者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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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讯 东方网力2020年4月15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称: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 2020017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原控股股东、现董事刘光先生于同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 202001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刘光先生立案调查。(东方网力维权入口)
东方网力的违规并非无迹可寻,早在2019年9月20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中,东方网力就披露存在多笔未经审议的违规担保、预付账款中的资金支付未发现实质业务支撑,存在资金占用情况的违规行为。截止目前,由于违规担保,东方网力已经遭到多次起诉。
除了因为违规担保麻烦缠身,东方网力近期还因为预计2019年业绩大幅亏损收到交易所的“重点关注”,2020年1月22日,东方网力发布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东方网力业绩与上年同比下降 946.13%—947.72%,预计全年亏损26.62亿元至26.67亿元,这一巨额亏损直接将其上市以来的所有利润一举抹平。在业绩预告发布后,交易所就对东方网力发出了问询函。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东方网力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暂定在2019年9月20日之前买入东方网力,并在2019年9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网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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