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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红线划定

  银保监会2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专家认为,《办法》出台有利于理财子公司规范化发展,并促进银行理财进一步加速转型。同时,《办法》充分借鉴同类资管机构的净资本监管要求,将确保同类资管机构公平竞争。

  两方面标准明确

  根据《办法》,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当符合两方面标准:

  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办法》要求,理财子公司董事会应当承担本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净资本管理工作。理财子公司应当定期报送净资本监管报表,并对相关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及时报告相关监管指标出现的重大变化,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净资本管理情况。对于不符合净资本管理要求的理财子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净资本管理约束,有助于引导理财子公司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坚持业务发展与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业务盲目扩张。同时,也有助于确保同类资管机构公平竞争,防范监管套利,促进我国资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理财业务监管框架。

  规范理财子公司发展

  今年以来,已有7家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式开业并发布新产品,另有5家理财子公司获批成立。

  兴业研究分析师陈昊称,目前离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仅剩一年,《办法》正式出台意味着理财子公司相关配套细则已基本明确,将对有利于理财子公司规范化发展,并对银行理财加速转型起到促进作用。近一段时间,获批的理财子公司数量逐步增多,未来理财子公司也将成为我国资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信托、基金等共同助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国盛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马婷婷表示,根据2018年理财年报披露的资产投向,行业整体的加权风险系数预计在0.41%-0.67%。以此估算各家银行的风险资本情况,大部分银行的注册资本即可达标,无净资本缺口。考虑到过渡期内,各家银行存量理财中的非标资产正逐渐处置消化,且理财子公司成立后,运营更加规范,新产品更加符合监管导向,实际的净资本压力或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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