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回社会,民众能安生?
#官员性侵幼女提前出狱 监狱回应#
最近媒体报道,韩国素媛案原型恋童癖罪犯赵斗顺出狱,引发了韩国民众的恐慌和愤怒。因为赵斗顺强奸幼女并用残忍手段伤害对方,罪行令人发指,国内网友对这个事件也非常
恶魔在人间,民众不安生。
在韩国,20岁以上成年人均可在政府指定网站查阅性侵未成年人者的姓名、年龄、住址、照片、犯罪内容等个人信息。另韩国法官可依照案情,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处以“化学阉割”,持续时间不超过15年。(注:“化学阉割”是指对性犯罪者使用控制内分泌药物或激素,以抑制其性冲动,但不会使其丧失性能力。)
尽管韩国素媛案原型恋童癖罪犯赵斗顺出狱,被实施了“化学阉割”,但并不能保障他一生不再犯。所以不应该让这样的恶魔出监狱,有人说会报复他,甚至有居民对他家采取了断电处理。
国内也有类似的恋童癖强奸幼女的郭玉驰,被几次减刑后释放的事件。进行了性侵,致其阴部撕裂——这情节几乎是复刻“素媛案”。
律师陈维镖认为,一审中的判处有期徒刑5年量刑过轻,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法定特别情节的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情节严重主要体现在不顾被害人的哭喊,两次实施强奸。其次,四岁的小孩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没有反抗的能力。郭玉驰作为公职人员,犯罪性质恶劣,应从重从严量刑。”
陈维镖称,“不过郭玉驰只是接触到了王某某,未对其身体器官造成损害,符合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标准。”
郭某被依法逮捕并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提前2年8个月出狱。
在这一方面,其实还是一片空白。
这种空白保护了罪犯的人权,却让其周围的居民的权益受到了威胁。毕竟周围的居民不知道自己的邻居曾经做过什么可怕的事,也就无法提前做出防范。
会害了孩子一生。强奸幼女是心理有疾的人,谁又能保证他出狱了就不再犯?
性侵女童影响极其恶劣。为啥有些国家会实行终身监禁?如不严惩,再犯怎么处理?而且那个被侵犯的孩子的未来会怎么样?心理上造成的伤害不大吗?会不会影响她将来的人生?谁能为她负责?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对坏人的纵容,就是对好人的残忍!
根据《刑法》规定,触犯强奸罪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本案一审法院判郭玉驰5年有期徒刑,但云南大关县法院以定罪准确,量刑不当为由发回重审,二审改判8年,确有法律依据。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3年,郭某于2018年出狱,实际服刑5年4个月。跟先前判期无多大区别。
“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奸幼女的罪犯不能减刑,”这种禽兽不如的行为,就算现在出台也不能减少刑期的规定,但是得让人们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有关部门也应当有长期监管其行为。
有法律人士说:对于奸淫幼女被判处8年刑期的服刑人员,累计减刑2年零8个月,减去了三分一的刑期,这样的减刑幅度显然太多了。
希望严肃对待这件事,要避免幼女再受伤害,把对幼女的损害减少到最低。
建议出台规定,对于性侵案件,尤其是奸淫幼女的案件,对服刑人员可以考虑实行化学阉割,并严格限制减刑,最多减刑幅度不能超过应执行刑期的十分之一,严厉打击这类犯罪分子,不但要从重量刑,也要让其完整接受惩罚和改造。
对幼女及其家人的心理伤害如何评估?小女孩以后的生活必定会受心理阴影影响,怎么让类似这样的案件不再发生才是这次事件讨论的意义所在。
孩子的家庭是弱势群体,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开了个小理发店帮人理发,每个人收五元钱。
事发后,搬离了当地,父亲说会给孩子改名。父母也知道对孩子遭到的伤害很大,不得不逃离本地去讨生活,不得不改名。
但是对小女孩来说,真的能忘记这事吗?而且还有许许多多小女孩的安全需要保护,对这次案件的严惩,是希望引起所有人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