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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发生高校性骚扰事件 教育部终于出手

最近,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大学接连曝出性骚扰丑闻,社会反应强烈。

12月16日,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也对这两起事件作出了回应——

“教育部对极个别教师性骚扰学生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零容忍”;针对近期发生的师德违规事件,教育部指导督促学校,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进行了查处。”

就在同一天,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的总体目标是,计划经过5年左右努力,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

五年时间,不算短。官方的态度也很明确,“零容忍”、从严从快查处、重视道德建设。那么,解决校园类似事件的难点究竟何在?

连续发生高校性骚扰事件 教育部终于出手

师生

此前,岛叔在讨论一起高校学子轻生悲剧时曾指出,中国传统师生关系,往往伴随着“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拟亲属关系特征。

在此价值框架下,老师充当了学校管理机构的代理人角色,直接行使对学生的课程考核、学业评判、思想教育、行为控制等一系列权力。相应地,学生不仅是知识的接受者,还可能成为人身的依附者。

这种不平等性可以说普遍存在。在被举报的上财钱副教授案件中,因为钱某是会计课程的出题老师,“所以期末考试前请他吃饭已经是传统”;另一起北大冯研究员的案件中,涉事人也曾对某女生说,“来读博士吧,三年保你毕业”。

这种不平等的师生地位,昭示的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也从结构上给性骚扰提供了可乘之机。根据组织结构说的观点,用学术一点的话说就是,性骚扰是层级化管理的组织结构中,“强权力的一方”施于“弱方”的一种“以权谋性”。

同时,与充分人员流动性的职场不同,校园里的学生一段时间内很难以辞职等方式离开被骚扰的环境,也造成学生反抗不良教师的能力是有限的。

不对等的权力关系,加上难以短时间离开的环境,构成一种结构化的困境。

连续发生高校性骚扰事件 教育部终于出手

高校

事实上,学校作为性骚扰发生的空间,就应当承担起遏制性骚扰的首要责任。只有校方保护好学生,让作恶的人得到及时应有的惩罚,才能避免类似事件一再发生。

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但实施起来却没那么简单。一方面,发生此类案件之后,校方应当及时介入,扮演受害者保护人的角色,而不能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敷衍甚至掩盖;更重要的是,要想从更广泛而根本的层面解决此类事件,必须有更高层级的管理介入、以及包括学校、社会在内的多方力量予以监督的原因所在。

调查显示,中国开设性骚扰预防课程或培训的高校只有5.4%;勉强与之相关的有“同伴教育”和选修的性教育课,但后两者内容又多以性健康、性心理等知识为主,对处理性骚扰问题的帮助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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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更长效机制,则还有赖于相关法律规制的健全。问题是,在法律层面,关于校园性骚扰,有一些基本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全搞清。

2005年出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第40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正式使用“性骚扰”一词;2014年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也明确,“高等学校的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是教师不能触碰的七条“红线”之一。

但在执行中人们会发现,这些法律法规在预防与打击校园性骚扰犯罪的过程中,仍显力不从心。

比如,什么是“校园性骚扰”?它包括哪些种类和情形?这些基本法律概念没有完全厘清,导致对校园性骚扰的理解仍然停留在学术层面。

法律定性的缺失,也导致了相关法律适用标准不明确,内容协调不够。例如,《刑法》中有对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明确规定,但是难以将言语挑逗、肢体动作等危害程度较轻的一般性校园性骚扰行为涵盖其中。

再比如,《妇女权益保障法》虽规定“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专门对接的相关条款。

证据认定也是一个难题。很多时候,校园性骚扰不会大张旗鼓,其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对受害者的损害性后果,往往表现在精神层面,这也让许多相关诉讼因无法取证、或查无实据而告终。

从国际角度看,已有一些国家为此提出“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要求被告一方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性骚扰行为。这就降低了受害人举证责任的要求,也鼓励了更多的受害人站出来。

可以说,从实体到程序,我们的法律规制有待完善的空间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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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

校园性骚扰牵扯到违法犯罪,对于中国人来说,它首先是一个道德上的问题。频频发生的案件,不仅疏远了原本纯粹的师生关系,而且在社会层面对高校教师的师德造成了污名化。

对于教师来说,师德师风是为师之本。名气再大、论文再多、实力再强,一旦在师德上出现了问题,就应该受到严厉的惩处。学高可以为师,但身正才能为范。

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必行等人曾经做过一个有意思的调查:在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首批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42所高校中,有8所高校未专门出台师德方面的文件;在34所制定了师德规范的高校中,文件未涉及性骚扰条款的高校有9所。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这项调查统计的42所高校中,仅有6所高校官网公布了教师师德师风的投诉、举报渠道。这也就难怪此类新闻发生,受害者往往只能通过网络曝光的形式举报。

看来,一切还任重而道远。

校园性骚扰是一个系统性的复杂概念,这就注定了遏制校园性骚扰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它更需要全社会的系统性力量,上述提及的学校、法律、道德责任应该都应包含在内。

在前天的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说,教育部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地方和高校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教育引导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加大违规行为督促查处力度,并继续公开曝光,让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中国社会日渐复杂,高校环境也随之复杂化,因此必须有强有力的措施和监管。某种程度上,网络也是倒逼此间改革的一种必要存在:一些人的色欲熏心,一旦曝光就将面临无限压力和拷问,这种压力,无论是警示还是惩戒,都是必要的。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道理:当你做一件事之前,先想想这件事如果被更多人、被大多数人知道之后将收到何种评价,然后再决定是否要做。现在年轻人喜欢在网络上调侃的一句话是,“请你做个人吧”,这句话对某些老师来说同样适用。

毕竟,高校承载着年轻人的梦想和信仰,也是社会信赖乃至敬仰的学术高地。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保护好这片地方。

文/巴山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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