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打击托幼及培训等机构侵害未成年人犯
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在发布会上表示,检察机关打击托幼、培训机构侵害犯罪。
史卫忠说,当前,托幼、培训等机构在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生在这类场所的侵害犯罪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始终是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比如张某在无照开办的书苑教授书法,期间分别对四名幼女进行猥亵。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引导公安机关又排查出两名学生被猥亵的事实。检察机关从严提出指控,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满五年内禁止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记者 刘超 北京报道 编辑 郭世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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