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取简弃繁”,不要一叶障目
有提案建议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教育部对这一问题已作出官方回应,答复中强调:一、自古以来,由繁趋简是汉字的演变趋势;二、相关数据显示多数人基本能识读繁体字;三、学校教学使用规范汉字是法律要求。(12月9日 中国经济网)
这不是第一次有提案建议繁体字重返教学——2008年全国两会就有一份《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提案》,也不是教育部第一次对这一问题作出答复。
是否“取简弃繁”,不是一个无关痛痒的问题,也不是无事生非的讨论,而是关系到人们学习和日常生活、关系到社会交流沟通、关系到民族文化传承形式的重大问题。因此,一次又一次地表达不同意见是必要的,这让我们在观点的争锋与交流中保持辩证的思考;一遍又一遍地官方答复也是必要的,这让我们更加确定趋简的方向是没有错的。
有学者说,“几乎每个汉字都可以描绘出一幅中国历史文化图,或者演绎出一段中国历史文化‘典故’”。认为繁体字因形见义,其复杂笔画能蕴含更多的中华历史文化图景,认为繁体字本身就是中华文化的重要部分,学习繁体字能提升国民阅读古籍经典的能力,能更好地传承中华文化,这是“取繁”者的支持理由。这样的观点并非毫无道理可言,但也确实忽略了其他重要因素,难免存在一叶障目之见。
首先,繁体字固然能因形见义,但简体字也不是毫无历史文化背景的“人造字”。我们当下使用的规范汉字绝大部分是来源于古代民间流行的“俗字”或简体字,并且有些简体比它们的繁体的历史还要源远流长,甚至有些是来源于“古本字”或“古文”。认为简体字毫无文化底蕴是经不起推敲的观点,也是人为主观臆断。
其次,文化是社会创造的精神文明的总和,从这一广义角度上讲,文字确实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但是文字绝不等同于文化。认为没有繁体字就丢失了中华文化的观点是强行制造的逻辑。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是记录和传递文献资料的工具,文化蕴藏在这些经典文集中。我国是世界上历史最灿烂悠久的国度之一,汉字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其发展演变历经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而繁体字只是在一定历史时期推行过的“楷体”,相较于它的前身,它也是简体字。所以,认识了繁体字就能读懂浩如烟海的文献,就能精通传承文化这一论断实在站不住脚。
由繁趋简是自古以来汉字发展演变的自然规律。近代以来的有识之士也不断倡导汉字从简。1901年,《教育杂志》上刊登了一篇文章《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其中说道“最便利最易行者,莫如采用俗体字。此种笔划简单⋯⋯易学易记,其便利一也。若采用于普通教育,事顺而易行,其便利二也。余素主张此议,以为有益无害,不惟省学者脑力,添识字之人数,即写字刻字,亦较便也。”提炼这其中的核心观点就是:简体字有益无害,其笔画简单、易学易记,利于推行国民教育。然而,鉴于种种原因,直到新中国成立,才有条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简体字,也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所称的“规范汉字”。简体字是适应时代发展的结果,为我们日常沟通交流、社会管理、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都带来了巨大的方便。
此外,“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如今忽略其他客观原因,盲目地呼吁岂不是知法犯法?
繁体字与简体字之争,体现了我们对传承传统文化的关注和重视。但是,究竟以何种形式何种载体传承,这并不能主观臆断,也不能以偏概全,要讲道理,看证据,摆事实,保持开放包容的态度,而不要自话自说、画地为牢。
文/龙茜卓(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