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网络空间再不是法外之地
提到热搜榜,互联网法院可能是个“常客”,判决的案子,一经发布经常冲上热搜榜,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
互联网法院,顾名思义,就是集中管辖互联网案件的法院,具有“大平台、小前端、高智能、重协同”的特点,能实现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是网络法治时代的智慧法院。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互联网法院不仅全面推进了智能技术在司法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推动了诉讼流程和司法模式实现革命性重塑,更重要的是,初步搭建了网络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框架,使网络治理的司法裁判规则逐步完善。
那么互联网法院究竟新在何处呢?
中国首创。2017年8月18日,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随后,2018年9月,中国在北京、广州又陆续设立了互联网法院,成为集中管辖互联网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司法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开辟了互联网时代司法发展的全新路径,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司法探索实践正式制度化、系统化。三家互联网法院利用自身组织优势、政策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试验田”和“样板间”作用,在案件审理、平台建设、诉讼规则、技术运用、网络治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取得显著成果。
顺应时代要求。信息技术对司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可以说前所未有,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信息技术既是新工具、新思维和新方法,也催生出许多具有新特点、体现新趋势的纠纷类型。比如互联网时代,网络交易行为规则应该如何确定,用户在网络直播中的打赏行为能否被认定为赠与?在网上骂人犯不犯法?公民网络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保护力度如何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如何界定,主播未经授权播放他人音乐的行为违不违法?所有这些,中国的互联网法院通过对所在辖区内的网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侵权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十一类互联网案件的审理,有效实现了“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示范作用。
推动依法治网。在中国的互联网司法发展的起步阶段,重点是紧跟技术发展趋势,探索在线诉讼机制,强化技术应用,促进司法便民利民。随着互联网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中国法院准确把握时代脉搏,以设立互联网法院为契机,通过审理新类型互联网案件,不断提炼总结裁判规则,这全面提升了互联网司法治理能力。
“网络空间再不是‘法外之地’”。中国的网民已超过8.5亿人,为网络空间织就健全的法网,虚拟社会的规范有序才有根本保障。依法治网是中国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互联网法院是人民法院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司法模式、推进依法治网的具体举措,必将伴随着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法治建设与时俱进,日臻完善。(叶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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