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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疫情防控举措要经得起法律检视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地采取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防控措施。这些措施对于防止疫情发生、控制疫情蔓延意义重大,各地应以“守土有责”的责任感将相关工作做好做实。

同时要注意的是,特殊时期的非常举措固然必要,但也会给百姓正常生活带来一定不便。作为公民,有责任承受这种不便;作为管理者,也要避免极端化,依法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在做好防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保护好公民的正当权利。

严防严控是战疫的形势所趋,但一些极端化的做法,不仅无助于疫情防控,还会影响防控工作的统筹推进。比如,部分企业复产复工正在有序推进,但在一些地方,没有当地户籍或房产证的外地人不得进入小区,一律劝返;有在当地工作多年的职工开车奔波千余公里回来上班却进不了城,只好原路返回。

特别是,不能打着防疫的旗号为所欲为,公然损害公民权益:一家三口在家打麻将,防疫人员进屋二话不说直接打砸;老人出门没戴口罩,被物业人员打得满嘴是血;防疫人员将街头菜摊的水果、蔬菜掷在地上,现场一片狼藉……这些极端个案,令人不安。

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依法防控”要求每一个防控举措都“师出有名”,房屋租住权是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权利,疫情防控能成为“废”了它的正当理由吗?不让外地人进小区,法律依据何在?不戴口罩、街头摆摊的当事人有过错,但暴力是他们该承受的吗?至于一家三口在家打麻将被上门抓获,是非不是一目了然吗?

这些措施对于防控疫情,有效吗?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少一个人就少一分风险,将所有外地人拒之城外,对当地防控或有一定效果,但放在国家统一部署中,如此做法未免有地方本位之嫌。如果部分被推出去的外地人发病不可避免,那么,第一时间对其救助、隔离,才是负责任的选择,而推出去的结果,不过是让他们换个地方发病,这个地方仍然是:中国。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这么做的效果恐是负面的。至于以暴力等方式公然侵犯公民权益的做法,更不可能对疫情防控产生积极作用,一旦公民对滥用的管控权力产生反感,对管控措施不再发自内心地认可和遵从,疫情防控效果难以理想,甚至有失控风险。

疫情考验管理水平,也考验公民素质。可以说,在如此重大的疫情面前,不管是管理者还是普通人,都缺乏经验,也都难免焦虑不安。不让外地人进小区等举措中,相关人员出于“守土有责”的责任感,试图采取一切可能手段“严防死守”,将本地封闭起来,以避免潜在的感染可能。责任感强是积极因素,但过分强调地方本位,却可能选择错误的路径,影响战疫大局。

与之相比,“家人打麻将被抓”等公然侵犯公民权益的事件中,个别人的非理性行为,更加令人不安。这种极端的个人行为,会在网络传播中被放大,进而对基层的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基层防控不容易,需要民众的积极配合,不能让个别人的为所欲为,导致不必要的冲突和情绪对立。

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法律是重要武器之一。在这一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的行为都必须经得起法律检视。那些不合法、不正当、也注定无效的、甚至以防控为名损害公民权益的做法,需要即时纠正。

作者: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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