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保障企业复工用工 公布详细补助标准
据西安发布公号消息,日前,《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十条措施》发布。
据了解,3月上旬,各项补贴补助网上申请系统将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大厅”陆续上线,开放申请端口,敬请关注。届时,申报企业将在网上进行申报,无须跑腿,无须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或其他书面材料。申报成功后,将分批次完成后续审核拨付工作。
据悉,申报时限为在政策有效截止日期后3个月内都可以提交申请。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将随后公布,方便企业咨询。
补助标准看这里
医疗防疫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按实际增加稳定就业的员工数量,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我市企业新招用员工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0人及以上的、300人及以上的、500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新招用(录)员工”,指2020年1月25日(含)后,我市企业新招用(录)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下同)
企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对我市企业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社会保险补助。
企业包车补助。对我市复工复产企业通过包车、包用铁路列车专门车厢等方式,组织集体接送员工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我市企业包车从外地集体接送员工返回,以及包车往来于蓝田、周至、临潼、鄠邑、阎良、高陵或从前述区县前往西安市区(反向亦可)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均在补助范围内。单辆包车应乘坐15人以上。
自行返工人员交通补贴。对自行返工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贴。乘坐客运汽车的返工人员,按客运车票费用给予单程全额补贴;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返工人员,参照相关标准给予每人单程一次性补贴。低于补助标准的,以实际费用给予补贴。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对我市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500元/人·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我市企业招用符合条件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600元/人·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同时符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条件的,可分别申请一次。
核酸检测筛查费用补贴。对于外地返回西安的复工人员及我市企业新招录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筛查的费用,予以全额补贴。企业应在省卫健委指定的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从西安市外返回的复工人员及新招录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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