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去年GDP多出近1.9万亿元
原标题:去年GDP多出近1.9万亿元
本报讯(记者 赵语涵)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公告称,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国家统计局对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1928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8972亿元,增幅为2.1%。
2018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此次普查动员了超过160万普查人员,普查对象超过1亿。四经普后,为什么要对2018年全国GDP数据进行修订?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解析,根据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为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进度统计调查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核算。第二次为GDP最终核实。主要依据年度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对初步核算结果进行修订。在经济普查年份,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由于去年恰为经济普查年份,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按修订后的结果,201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4745亿元,比重为7.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64835亿元,比重为39.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89701亿元,比重为53.3%。修订后的数据在GDP总量、结构等方面会有什么变化?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表示,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修订,主要是针对经济普查后基础资料的变化,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进行的。修订后的2018年GDP为919281亿元,与2018年初步核算数900309亿元相比,总量和幅度分别增加18972亿元和2.1%。与前三次经济普查年度16.8%、4.4%、3.4%的GDP增幅相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修订幅度最小。
2018年GDP数据修订后,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7.0%,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7%,比初步核算数降低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3%,比初步核算数提高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
针对此次GDP数据修订后是否会对2019年全国GDP增速产生影响,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现行GDP核算方法规定,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在初步核算2019年GDP时,将以2018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18年GDP修订数在总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对2019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三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