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19年处分省部级干部41人
中新社北京1月17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7日通报201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数据显示,共处分省部级干部41人,厅局级干部0.4万人。
201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29.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0.5万件,谈话函询37.7万件次,立案61.9万件,处分58.7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0.2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41人,厅局级干部0.4万人,县处级干部2.4万人,乡科级干部8.5万人,一般干部9.8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7.7万人。
201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84.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24.6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7.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6.3万人次,占2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2万人次,占3.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8万人次,占3.7%。
根据中共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