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禁食猫狗我国首个禁食猫狗的法案通过
还记得2月25日,深圳市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吗?
除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草案中将科研实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用途的动物也划入了禁食范围!
当时,@人民网 还特意强调了:猫狗等宠物也被纳入了禁食范围。
经过了一个月的社会意见征集阶段,该草案已于3月31日在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并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条例》中明确的规定,可食用的动物包括: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以及该目录所列其它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也就是说,跟最初的草案相比,可食用目录至少新增了鹌鹑,甲鱼,牛蛙等…
猫狗等宠物依旧属于禁食范畴!
在法案通过的同时,也加重了相关的处罚力度,最高可罚30倍!
此外,违反《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还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实施惩戒;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果然,消息一出,广受好评…
当然,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都2020年了,竟然还有人认为自己吃的是“养殖肉狗”???
但事实上,央视曾报道过,在我国并没有“肉食猫狗”这一概念。
中国肉类协会副秘书长高观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中国并不存在“肉食用犬”这样一个养殖行业,犬肉消费在中国“微乎其微”。
北京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朗也说过,因为成本过高,培养肉用犬、猫,作为养殖业经营并不现实。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教授指出:“我国并没有对食用猫肉、狗肉出台检疫标准。”
也就意味着,流向餐桌的猫肉狗肉,全部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存在来源不明、运输证件不齐、检验检疫程序缺失等诸多问题。
此次,深圳通过立法禁食猫狗,不仅是对人类自己负责,更是对推动我国动保法的建立有着里程碑般的意义!
正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曙光所说:
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来源:猫与爱的世界
|编辑:孙铭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