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便利店有望获政府一半投资 北京新政对外征求
老百姓家门口缺菜店、便利店、早餐店,咋解决?经过三年“试验”,北京明确未来新建这些项目将获得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近日,市发改委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便民商业设施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披露,蔬菜零售店、早餐店、便利店(超市)等5类新建或在建便民商业项目均可申请,有望获得总投资30%、甚至是50%的支持。
5类便民商业设施可获支持
这两年,越来越多市民能感觉到,家门口的便民小店多了起来。其中不少小店背后都有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持。
几年前,北京便民商业设施还面临着一边是老百姓家门口小店不足,另一边则是企业建设热情不高。于是,从2017年开始,市发改委每年专门安排一定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用于补助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以引导、带动更多企业投资商业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连续安排三年。比如在2018年,全市共建设提升蔬菜零售等7类基本便民商业网点1529个。
如今三年试验期已过,这份支持政策也将延续下来。征求意见稿明确,这份规定所称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是指满足居民基本便利性需求的商业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蔬菜零售店,早餐店,便利店(超市),集合蔬菜零售、早餐、便利店(超市)等功能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其他符合支持政策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按照要求,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将用于支持新建或在建项目,原则上不支持已完工项目。项目也需要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
鼓励利用腾退空间补短板
未来,市商务局将会同各区政府确定年度新增、规范和提升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的数量。值得一提的是,本市还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在市政公用设施、疏解腾退空间补充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方式为投资补助,按照“制定任务、下达资金、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报。
在老百姓家门口开设便民商业设施,可以获得多少支持资金?
记者注意到,相比3年前所规定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征求意见稿则分得更细:投资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不含地价款)的30%安排支持资金;专项建设任务项目中核准类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不含地价款)的30%安排支持资金,备案类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50%且单平方米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安排支持资金。
征求意见稿也披露,制定这份规定,是要推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放大作用,加快补足基本便民商业短板,推进新科技、新技术的生活性服务业场景应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弄虚作假骗补将追究法律责任
如何让这些补助资金能够真正到位改善百姓生活?
根据规定,获得了这些支持资金后,各区商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将对获得支持资金的项目加强监管,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逐月上报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验收情况等信息,防止转移、侵占或挪用支持资金现象发生;同时还要跟进了解项目建设及经营情况,确保项目主要用途不变。
如果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或因某些原因无法继续实施的,在确保总量、面积不减,经营业态不变的前提下,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商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不具备调整条件的,相关资金退回财政部门。
获得支持资金的项目,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梳理发现,如果项目弄虚作假骗取项目审批或者政府投资资金,未经批准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项目,市商务局、市发展改 革委将责令其改正,并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