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督察组:江苏等3省存企业数据失实问
(观察者网讯)5月7日至14日,山西、江苏等9个省、自治区以及2个国务院部门陆续收到国家统计局反馈的统计督察意见。其中,江苏、云南、四川3省被检查地区部分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统计数据失实问题。
据悉,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当地省委、省政府或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依纪依法处理。
国家统计局网站截图反馈会上,国家统计局各统计督察组肯定了接受督查地方、部门统计工作所取得的进展,但指出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督察发现,山西省统计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体系尚不健全;统计立法工作滞后,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监督“缺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江苏省统计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仍未完全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压得不够实;部门和基层统计基础仍显薄弱;被检查县(市、区)部分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统计数据失实问题。
吉林省统计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统计法定职责履行存在偏差;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还有落差;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安徽省统计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够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紧压实;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有力;部分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实压紧;有的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河南省统计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紧压实;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云南省统计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够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还未压紧压实,以及被督察地区部分企业统计数据存在不同程度失实等问题。
四川省统计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仍有差距;统计法定职责履行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落实还有短板;部分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统计数据失实问题。
辽宁省统计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仍有温差,统计法定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有待加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当地省委、省政府或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依纪依法处理。
另外,国家统计局向交通运输部反馈的统计督察情况显示,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学习传达层层递减;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仍有一定差距,统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统计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尚有不足,统计信息化建设滞后,源头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在压实压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方面仍有一定温差。
国家统计局第9统计督察组向交通运输部反馈统计督察情况 图自中国交通新闻网文化和旅游部的问题则突出表现在:部门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压得不够严实、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上述问题,各督察组均在反馈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各地省委书记或自治区党委书记以及两部长均表示,对督察反馈的情况和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统计局将于2019年至2022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统计督察,实现全覆盖;同时,将对部分国务院部门开展统计督察;还将依据已督察地区、部门落实督察整改情况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
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国家统计局对上述9个地区、2个部门组织开展第一轮统计督察。
统计督察对象是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可以延伸至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省级统计机构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被督察地区、部门收到统计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应当以适当方式监督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