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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我的名字叫金平,平等的平,公平的平。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平’字,让我的这一生,与民法结下了不解之缘。”随着全国两会开幕,被誉为“当代民法史活化石”的我国98岁民法学家金平教授心情越发难以平静。

今年全国两会上,各界期盼已久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呼之欲出,中国将迎来“民法典时代”。而金平是目前唯一健在的参加了我国前三次民法典起草的专家组成员。虽然年近百岁,但金平身体健康,思维清晰。

“民法典是我这一生的执念。”金平说,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民法典颁布,自己深感欣慰。“我的这一生,从大别山贫苦家庭的一个放牛娃,到有机会上学改变命运,再到与民法结缘,三次参加民法典起草,再到一辈子教书育人,仿佛就是在给新中国法律发展史做注——只有共产党才能给中国以法治,也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98个春华秋实,3次参与民法典立法的亲身经历,夙愿达成,再回首看民法典66年立法历程,金平的话意味深长:“不会再有遗憾了……”

党把一个放牛娃培养成了法学家

以金平的名字命名的“金平法学成就奖”,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诺贝尔奖”。他在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上率先提出的“平等说”理论,为民法划定了一个科学的调整范围,被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第二条采纳。

这样一位新中国的法学大家,最初只是大别山区一个“差点活不下来”的放牛娃。为他这一生点石成金的,是中国共产党。

1922年,金平出生于安徽金寨县山区一个普通人家。那个时代的中国积贫积弱,内忧外患。“家里太穷了,母亲生了十几个小孩,养活的只有我们兄弟4个。”儿时的贫困让金平至今记忆犹新。

一个如此贫困家庭的孩子,在那个时代很难有机会读书识字。四五岁时,他就要帮家里干活,放牛可能是他最好的工作。

命运的转机发生在1929年。那一年,中国共产党在金寨发动“立夏节起义”,组建工农革命政权,乡里成立了苏维埃小学,地主家的孩子不收,只收普通农户的娃,金平迎来了上学的机会。

金平还清楚地记得当年课文学的内容:“大风刮得呼呼叫,中国革命正高潮,工农红军遍地起,地主豪绅无处逃,无处逃!”

贫苦人家的红色学校,让金平得以发蒙。随后,随着抗日战争中安徽省政府搬迁到金寨,各类文教机构也随之而来。一时间,小小金寨聚集了七八所中学,其中一所就在金平所在的村子附近。

1945年,他读完高中,考上了成立于抗战中的安徽学院。当时,这是整个安徽省唯一的高等学校。不久,因战争停办的国立安徽大学复校,金平转入安大法律系,从此结缘法律70余载。

金平说,新中国成立前,国民党管理下的社会混乱,没有一点儿依法办事的观念,人民所受的压迫太厉害,他和家人没少受欺辱。当时金平觉得,学了法律就能不受人欺负,也可以让老百姓少受点压迫。

1949年,安徽解放。从小接受过红色教育的金平报名参军,经过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的短暂学习,最后被分配到刚刚解放的云南曲靖,担任粮库副主任,后到司法科工作。曲靖人民法院成立时,他又被任命为副院长。

1953年5月,金平被选派到中央政法干校进修,成为新中国首批政法人才。经过一年多的进修学习,组织上将他调到了刚刚成立的西南政法学院担任法学教员。

三次进京参与民法典起草,从最年轻到花甲老人

1954年底,走上讲台还没几个月金平接到通知,要他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报到,参加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当时我只有32岁,应该是所有参与起草工作的人里年龄最小的一个。”金平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弄明白,全国人大为什么会选他这样一名年轻教师参与立法。直到多年后,经历了三次立法实践,深切领悟到民法典颁布之难的金平才有了一些较深的理解,“一方面当时中国缺乏法律人才,给了我这个小年轻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新中国的立法领导者们有深意,他们清醒地认识到立法之不易,提前布局,形成梯队,为未来立法工作培养人才。”

就这样,年轻的金平参加了新中国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随即全国人大开展以宪法为基础、研究制定几部治国理政关键性大法的工作,民法与刑法相关起草工作也于当年启动。

金平记得那次起草民法典的办公地点在中南海,与周总理的办公室相隔不远,挨着宋庆龄办公室。那个时期,成立不久的新中国百废待兴,生活还很艰苦。虽然在中南海工作,但食堂冬天总是吃大白菜烩榨过油的豆腐。“我们在食堂吃饭时,常能看见周总理,总理还主动过来询问我们的生活,关心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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