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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拟调整 长江江豚或成

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今日(6月19日)联合发布通知,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记者统计发现,此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拟将约400个物种新增或提升保护级别。这也是该名录自1989年实施以来,第一次进行大规模调整。

其中,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物种名录列为极危物种的中华凤头燕鸥、勺嘴鹬、 长江江豚等,自然种群已极其濒危的北方铜鱼,遭到过度猎捕造成野生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的黄胸鹀等,均考虑升级或新增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

猛禽所有种列入保护名录,重要物种列为一级保护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并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该《名录》只列明在我国境内自然分布或有自然分布记录且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不包括原产于境外的野生动物。

据悉,此次调整中,中华凤头燕鸥、勺嘴鹬、 长江江豚等被IUCN红色物种名录列为极危物种的,均考虑升级或新增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

两部门在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提到,此次调整以《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对我国脊椎动物的评估等级和IUCN红色名录分类与标准为重要参考,包括种群结构、数量和栖息地面积、范围、质量及其变化速率等因素,重点关注野外种群有灭绝危险的“极危”物种、分布区狭窄、野外种群数量稀少的“濒危”物种和野外种群数量下降明显或持续下降、生存受到严重威胁的“易危”物种。

同时,拟将猛禽所有种(鹰形目55种、隼形目12种和鸮形目32种)列入保护名录,其中重要物种列为一级保护。黄河水系的北方铜鱼是我国重要的水生生物资源,传统上具有很高渔业经济价值,受到栖息地生境破坏的影响,其自然种群已经极其濒危,本次在名录中被列为一级保护。

说明表示,这是出于维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重点考虑,同时因栖息地破坏、猎捕和贸易等开发利用活动,这些物种生存受到较大威胁,如猛禽类处在食物链顶端,起到调控处在较低食物链物种种群的作用,对维系态系统功能十分重要,国际上猛禽的贸易行为却屡见不鲜。

黄胸鹀等遭遇过度猎捕,拟新增为一级保护物种

此外,说明表示,此次调整坚持相似性原则,对平胸龟科、陆龟科、鼍科、金线鲃属等分类单元中的部分物种,虽不完全满足列入名录予以保护的科学标准,但考虑到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其与列入名录的同科或同属物种无法进行有效区分,因此本次名录调整中也将其列入保护范围。

对马来穿山甲和印度穿山甲等尚无确切证据证明在我国有自然分布的热点敏感濒危物种,以及野马、麋鹿和高鼻羚羊等在我国历史上有野外自然分布记录的物种,考虑到如科学新发现确定属于我国自然分布物种以及可通过生态修复措施等重新建立和恢复其野外物种,因此这类物种也一并列入保护范围。

对莽山烙铁头蛇、安吉小鲵、鲸鲨等在我国有自然分布且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统筹考虑国内保护与履行国际公约管理需要,在本次名录调整中也根据实际情况和保护需要予以重点考虑。

还有一些物种,虽然尚不完全满足列入的科学标准,但因开发利用强度持续增大或栖息地减少等原因已引起广泛社会关注,本次调整中也积极考虑列入。例如,黄胸鹀在鸟类贸易中占有很大份额,由于错误的宣传其药用功效,导致野外黄胸鹀遭到过度猎捕造成野生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本次调整考虑将其新增为国家一级保护。

但说明也提到,对虽符合列入的科学标准,但社会关注度极低,一旦列入反而可能加剧非法猎捕和贸易风险的物种,则不考虑列入。

专家:应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动态调整机制

据记者了解,此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是该名录自1989年实施以来,第一次进行大规模调整。此前,多位动物保护专家及业内人士曾向记者表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亟须更新。

6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布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就向记者表示,近年来,由于其物种栖息地不断受到干扰破坏,对非法交易、食用等惩处力度不够等原因,穿山甲数量急剧下降,提升保护级别迫在眉睫。同时他也认为,还有一大批濒危物种也亟须纳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或者提升保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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