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表声明:香港国安立法开启“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6月30日发表声明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这是“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实践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好事、喜事,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坚决拥护和支持。
声明指出,中央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是维护香港长治久安与繁荣稳定的治本之策,彰显了中央政府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坚定决心。
声明强调,香港国安立法针对的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最突出的风险点,法律规管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惩治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立法符合中国宪法和基本法,符合国际通例和法治原则,充分尊重特区的高度自治,充分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顺应民心民意,符合香港实际,受到香港社会绝大多数市民和国际社会正义力量的欢迎。有国家安全立法托底,香港必将更加繁荣稳定,“一国两制”必将行稳致远,广大香港市民和国际社会都将从中受益。
声明重申,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决心,任何干扰和阻挠立法实施的企图都将遭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国际社会应该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发挥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