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香港国安法是一部兼具
今天(7月1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新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共有六章,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第三章是罪刑和处罚,有四类犯罪,第四章是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第五章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第六章是附则,一共有66条。从法律规范的性质属性看,这部法律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三类法律规范内容的一部综合性法律,这三类规范都在其中有充分的体现。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明确规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第二,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则;第三,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第四,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和处罚,其他处罚规定和效力范围。第五,明确规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第六,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国家在特定情形下的案件管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