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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反腐清“血栓”,政法严打“灯下黑”

  本报记者黄海波、刘婧宇

  据统计,今年11月,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干部中,5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此外,本月还查处了48名省管干部。

  记者梳理发现,在上述被查处的58名干部中,金融、能源等领域相对集中。尤其金融干部接连落马,延续近段时间的反腐态势和力度。

  进入11月,我国北方地区正式供暖。民生从来无小事,有些地方三年煤改电补贴不兑现,有些地方多年违规收取高额“报停费”……日前,国务院通报河北、山西部分地区,保供暖不作为慢作为。

  稍早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也公布了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最新成果。一批像供暖乱象一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治得到妥善解决,成为冬日里的一道暖阳。

  金融反腐“探头”显威

  11月,金融领域反腐败持续加压。

  短短四天内,有4家银行的高管被查处——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于成信,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谢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

  金融是融通国民经济的血脉,重要性不言而喻。金融干部,稍有不慎就会被“围猎”。11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福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就颇具代表性。

  在吉林农信系统有“金融教父”之称的高福波,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是吉林省纪委有史以来查办的最大额的案件。

  当高福波收下第一笔5万美元贿款时,心中忐忑不安。但是,贪欲之门一旦打开,便很难关上。曾经“穷怕了”的他,面对不义之财,变得越来越心安理得:高档住宅来者不拒,出差只坐头等舱,喝酒只喝茅台……

  被“围猎”的还有金融监管者。11月17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刘金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稍加留意便会发现,刘金明是自2018年4月银保监会成立以来,第三位落马的省级监管局领导。前两位分别是广西银保监局党委原副书记赵汝林、福建银保监局局长亓新政。

  金融反腐清“血栓”,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有关。从去年底开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陆续向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坊间将其称为“焕然一新的升级版‘探头’”。

  金融腐败涉及范围广、链条长、方式复杂,隐蔽性和传染性都较强,这支“探头”迅速发挥作用,从总部到地方,从国内到海外,从银行到信托,金融领域反腐动作不断。

  今年以来,已有超过50位金融干部受到查处,充分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金融反腐力度的决心和信心。

  国企并非“世外桃源”

  相较前两月,11月受查处的国企干部明显增多。除了金融领域,能源、城投也占比不小。

  11月18日,深耕电力系统30余载的中国大唐原纪检组副组长王元春,接受审查调查。

  加上10月份被查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李庆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两个月之内三只“电老虎”相继触及反腐“电网”。

  山西煤炭行业被称为腐败重灾区。11月4日,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白英被查。履历显示,白英已经退休两年。

  如果反腐是一把标尺,过去10年间,山西七大煤炭集团,均在上面留下了“刻度”。如今,阳煤集团再刻一“度”,着实令人唏嘘。

  董事长违规乘坐头等舱222次,下属企业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81.2平方米……自11月11日起,云南城投集团党委连续3天“自我揭短、自曝家丑”,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全部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从集团董事长、总裁,到下属员工,多人被点名批评。

  这一不同寻常的做法背后,是云南省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改变以往由省纪委监委为主体通报违纪违法单位和事实的方式,让违纪违法单位“自我揭短、自曝家丑”。

  除了云南城投集团,云南农垦集团、云南建投集团等单位党委,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我揭短、自曝家丑”,主动通报曝光,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国企反腐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出现云南城投集团这样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下”无感的乱象,反映出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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