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宣判死刑!潜逃境外18年“黑老大”被缉捕归案

9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万元。

宣判死刑!潜逃境外18年“黑老大”被缉捕归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庆警方在公安部、市扫黑办统一指挥下,启动国际执法合作,跨境作战,一举将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公安部通缉后潜逃境外18年的“黑老大”王平抓获。随着法院法槌的落下,这个罄竹难书的“黑老大”,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王平,男,1959年出生于重庆一普通市民家庭,汉族,初中文化。1987年曾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劳动教养三年。解除劳教后又混迹社会,王平招揽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犯罪团伙,从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994年,为掩饰其违法犯罪活动所得以合法手段“洗钱”,注册成立“重庆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5年前后,王平招揽手下帮其收账、“看场子”。

在王平授意下,该团伙暴力介入成渝高速(菜园坝汽车站、陈家坪汽车站)客运市场,以伤人、打架等手段强制控制成渝高速客源,并向其他经营车主收取“保护费”,在该区域及行业形成了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同时通过开设赌场等手段,该团伙非法牟利近千万元。

为打压竞争对手、确保组织地位,王平还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活动,是上世纪90年代重庆九龙坡区陈家坪汽车西站聚众斗殴案、渝中区朝千隧道枪战案、渝中区任根柱被枪击案等重大案件始作俑者,因其心狠手辣,在涉黑江湖呼风唤雨、无恶不作,知晓的人无不谈“王”色变。

十八年前全国开展对黑恶势力打击行动,王平如惊弓之鸟,仓皇外逃。警方曾多次组织对其追捕,但因其具有很强反侦查意识,且外逃时携带大量资金,多次变更居住国(地),一直未被缉拿归案。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庆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重大决策部署,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先后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针对王平一案,重庆市公安局重新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办,重新梳理王平外逃线索,调整侦查方向,积极启动国际执法合作,对王平开展境外定向追逃。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庆警方不断推动国际执法合作工作,经公安部批准设立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重庆联络处,负责国际刑警组织框架下的联络工作,统筹重庆市涉外刑事案件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国际警务交流等工作。2018年9月11日,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执法合作体系下,专案组经数月艰苦细致工作,辗转多国循迹追踪,一举将王平从境外抓捕归案。

专案组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分步实施、合击并进,全力抓捕涉案嫌疑人,扩人扩案扩线,同时深挖彻查“保护伞”,随着“黑老大”王平的到案,尘封10多年的系列涉黑案件全面突破。专案组从王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入手,梳理重要线索30余条;结合调查摸排、蹲点守候传统侦查方式,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多侦联动,全面出击,先后在重庆、四川、贵州等地抓获数十名涉案嫌疑人;制定周密审讯方案,步步为营、逐层突破策略,最终一举突破案件核心成员王平、叶正敏、许其贵等犯罪嫌疑人;围绕其涉及的客运市场、旅游行业及赌博场所等,全面调查取证,全力查找受害人、见证人近600人。查明了1996年至2001年期间,王平等人实施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各类重大案件15起,以及该组织长期把持客运市场,形成了行业控制,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事实。

据悉,重庆警方国际执法合作成效显著,先后跨境出击柬埔寨、泰国、老挝、缅甸等国,抓回数百名犯罪嫌疑人。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