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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七校联合办学"停招 学生无法跨校修读双

新京报讯(记者 樊朔)自11月26日开始,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政法大学等七所武汉高校陆续在学校官网发布公告,宣布“七校联合办学”2018级辅修双学位招生,各校学生修读校内辅修学士学位不受影响。这意味着武汉“七校联合办学”联盟中七所高校学生无法跨校修读双学位。

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显示,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相互促进的原则,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七所武汉地区教育部直属高校从1999年开始联合办学,学生可以跨校跨学科辅修第二学位。七校本科生可在七所学校中选修课程,参加考试合格者,可认定学分;攻读辅修专业,修满25个学分,可获辅修证书;修满50个学分,可获双学位证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在12月2日发布的通知中提及,“七校联合办学”暂停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经过召开“七校联合办学”2019年专题工作会议,七所高校一致决定暂停“七校联合办学”2018级辅修双学位招生。

多校通知显示,上述教育部文件针对跨校人才培养规定:支持高校实施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该项目须报合作高校所在地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该项目相关高校均应具有该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通过高考招收学生。课程要求、学分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不得低于联合培养单位各自的相关标准。实施高校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

12月4日,新京报记者就暂停原因多次致电“七校联合办学”轮值秘书长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电话均处于忙线状态。

武汉理工大学2018级的一名本科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本想在“七校联合办学”中报读武汉大学的法学专业,但目前只能在校内开放的辅修专业中选择想修读的课程。“当初选择武汉的大学就是看中了‘七校联合办学’项目,很多学校开放了自己的王牌专业,我们在学习上会有更多选择。”

各校此前公布的《七校联合办学2017-2018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显示,多所高校的优势专业面向“七校联合办学”联盟学生招生。以武汉大学为例,2017-2018学年,该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法学专业面向联盟内招生,每校限招12人。

据了解,“七校联合办学”是目前全国持续时间最长、实质性参与高校最多、合作范围最广、受益学生最多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根据“七校联合办学”2018年度年会披露的数据,2018年共有4029名学生获得七校辅修、双学位证书,授证比例达到80.39%。2019年,七校面向2017级学生开放45个专业招生,学生预报名6374人,实际缴费注册3491人。

新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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