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宣布单双号限行 一月前称原则上不再实
来源:邯郸新闻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切实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市主城区内公交免费乘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周六、日及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市主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三、限行措施
限行期间,军队、警务、消防、急救、应急抢险(抢修)、环境执法(监测)、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园林、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用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通勤班车、校车、外埠车辆(持有邯郸本地驾驶证驾驶人驾驶的除外)、殡仪馆的殡葬车、行政执法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民生保障(汽柴油、天然气配送等)车辆允许通行。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喷涂车辆标识的,应当喷涂明显统一标识。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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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重磅!邯郸明确原则上不再单双号限行!
据了解,本次修订,是对《预案》和减排清单的全面修订,对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会商、预警、绩效评级、减排清单编制、应急响应、完善正面清单制度、信息报告和总结评估、责任追究、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则、附件和应急减排清单等共15个部分进行了修订;对组织机构与职责、启动与解除、响应措施、正面清单、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细化和明确,预案更加规范,条理更加清晰,职责更加明确。
据介绍,《预案》重点从绩效评级、差异管控,全面排查、应纳尽纳,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奖优罚劣、动态调整,严格车辆运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其中,加强重点用车单位和重型运输车辆管控力度,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差别化运输管控方案》,对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建材、洗煤、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根据应急减排措施及核定的企业生产负荷逐企核定汽运数量,进一步压减重型运输车数量,减少车辆排放;同时,避免车辆路上滞留,提高车辆管控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原则上不再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尽量减少对民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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