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文:鼓励沪苏浙一流大学到安徽设立分支机
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全面合作、协同创新,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其中对长三角区域内教育合作发展作出部署,提出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鼓励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到安徽设立分支机构。
深化校长和教师交流合作机制
《纲要》表示,协同扩大优质教育供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研究发布统一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协同开展监测评估,引导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发展。
同时,依托城市优质学前教育、中小学资源,鼓励学校跨区域牵手帮扶,深化校长和教师交流合作机制。
在乡村教育方面,《纲要》指出,优化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建立城乡教育联合体,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高等教育方面,《纲要》提出,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全面合作、协同创新,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鼓励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到安徽设立分支机构。
并且,推动高校联合发展,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打造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昆山杜克大学等一批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
新京报记者王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