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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看守所被在押人员打成植物人,检察院:

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让河北魏县人李女士刻骨铭心:丈夫2020年4月在河北省香河县看守所被在押人员打成植物人,至今昏迷不醒;比丈夫受伤更让李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快10个月了,相关部门一直不让她看案发时的视频,她至今也不知道丈夫在看守所为何被打?病情有没有因为延误送医而被耽误抢救?

男子因抢夺被拘留、判刑,妻子很吃惊

80后的李女士祖籍山西,丈夫耿某某是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今年36岁。2021年2月21日下午,提起丈夫在看守所被打成植物人的遭遇,李女士悲痛不已。

李女士介绍,她和丈夫都是农民,由于脑子活、手脚勤快,近些年她和丈夫一直北京周边做生意。“日子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衣食无忧”。2019年,在一场车祸中,李女士脚部受伤,在北京的生意被迫停止。当年年底,由于拆迁等原因,李女士和丈夫来到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另谋发展。

李女士一家人都没想到,刚到香河县几个月,丈夫会因为抢夺他人财物被拘留、判刑。香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2月9日17时许,被告人耿某某在香河县某医院大厅,趁医院保安董某不备之际,将其手中的12420元现金抢走,后在路人帮助下,被告人耿某某被抓获,钱款被追回。案发后,被害人董某对耿某某表示谅解。2020年4月1日,香河县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耿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自2020年2月9日至2020年12月8日止。

“2020年2月9日,丈夫被拘留当天,接到公安局的电话后,我很吃惊,当时以为老公和别人打架了,根本没想到他会抢夺。”李女士说,他们是中等收入家庭,“大钱没有,小钱不缺”,经济没有紧张到要去抢夺。“由于当时疫情紧张,一直没见到丈夫,加之后来丈夫在看守所出事,丈夫抢夺他人的原因至今是谜。”

羁押2个多月后,男子被在押人员殴打昏迷

李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丈夫被羁押期间,正是新冠疫情最为严重的时候。“我连小区都出不了,更不用说了解丈夫案件的进展;丈夫的案子2020年4月1日宣判,我们是丈夫出事后才知道的,家属也不知道丈夫是否上诉”。

男子在看守所被在押人员打成植物人,检察院:

2020年4月30日下午,李女士丈夫被推出手术室时场景

2020年4月30日下午,李女士接到香河县看守所民警的电话,说其丈夫伤情很严重,让她赶紧到香河县人民医院去一趟。李女士到达医院后,丈夫已被送往手术室。手术结束后,李女士看见丈夫头部缠着绷带,鼻子和嘴里插着管子,脖子上、腋下有瘀伤。“总想着外面有疫情,丈夫在看守所能好一些,没想到会被打成这样。”

男子在看守所被在押人员打成植物人,检察院:

香河县人民医院入院记录显示,李女士丈夫头顶有皮肤挫裂伤,已结痂

香河县人民医院的入院记录显示,李女士丈夫耿某某被送到医院前约2小时被人发现昏迷,呼之不应,呕吐一次,小便失禁。送到医院时,神志昏迷,左枕顶略肿胀;头部可见一长约2厘米的皮肤裂伤,已结痂;耳后可见4厘米乘5厘米皮肤青紫......手术后诊断为:颅脑闭合伤、脑疝、硬膜下血肿、头皮挫伤、头皮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手术后颅骨缺失。

李女士说,在家属的追问下,香河县看守所民警称,李女士丈夫的伤是看守所几位在押人员殴打造成的。当天晚上,李女士报警,并要求查看丈夫在看守所的视频。“看守所的监控视频应该24小时无死角,我们想知道丈夫在看守所到底经历了什么。但看守所说视频是保密的,不让家属看。截至目前,我们也没有看到案发时的视频。”

检察院:看守所使用械具超过限度,但不构成玩忽职守

李女士后来获悉,在2020年4月28日,丈夫就被看守所几位在押人员殴打,第二天、第三天又接连被打,直到昏迷后被送到医院。“看守所有管教,有监控,我们就想知道,丈夫被在押人员多次殴打,为什么没有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李女士称,丈夫挨打期间,大多时候是被香河县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锁在床板上。

“入院治疗半年多了,眼睛虽然睁开,但对外界没有任何反应,吃喝拉撒都不知道,目前处于植物人状态。”李女士介绍,医生说她丈夫受伤之后又没有及时送医,导致伤及脑干,无法恢复正常状态,只能做为植物体,维持生命体征……说到这里,李女士泣不声。

男子在看守所被在押人员打成植物人,检察院:

李女士说,治疗快10个月了,丈夫仍处于植物人状态

“殴打丈夫的几位在押人员家属从来没有看望慰问过丈夫,也没有就医药费、赔偿问题与我们协商。”李女士介绍,截至现在,丈夫治疗所花费用已达30多万,都由香河县看守所承担。

案发后,李女士和家人一边为丈夫治疗,一边要求查看案发时的视频,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我们多次到香河县公安局、看守所反映问题,但看守所换了负责人和管教民警,都说他们刚调来,之前的情况不清楚。”

无奈之下,李女士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作了反映,要求调查案件真相、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20年11月下旬,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以“信访答复函”的形式回复李女士及家人,香河县看守所相关人员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已被立案侦查。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的“信访答复函”称:经调查,耿某某被羁押期间存在以下事实:耿某某存在自杀、自残、不服从管教等行为;同监室在押人员对耿某某有多次殴打的行为;经鉴定,耿某某伤情为重伤;看守所干警对耿某某使用械具超过必要限度,与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不符。综上,看守所没有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不能构成玩忽职守犯罪。看守所干警对耿某某使用械具超过了必要限度,属违法使用械具,但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对香河县看守所相关人员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立案侦查,案件在办理过程中。

2月21日下午,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向华商报记者证实,“信访答复函”内容属实,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对香河县看守所相关人员立案侦查,案件仍在办理中。

“希望相关部门能公正调查,尽快给我们一个结果,还丈夫一个公道。”李女士既希望奇迹能在丈夫身上出现,又盼望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尽快公布。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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