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奋进,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问题专门研究并作出决定,为我们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就在6年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我们党首次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命题,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点题”,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集中“破题”,6年来,中国共产党人接力前行,向着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宏伟目标不断迈进。
这6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旗帜,运筹帷幄、总揽全局,大刀阔斧、攻坚克难,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了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掀起了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春江大潮。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336项改革举措,正在按照党中央部署的时间表、路线图稳妥有序推进。
这6年,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创新发展,社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这6年,全面深化改革注重解决体制性的深层次障碍,注重克服机制性的梗阻问题,注重从老百姓身边事改起,一大批有利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改革落地实施,一大批攻坚难度大的改革任务取得突破,一大批改革创新成果通过立法和制度确立下来,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改革成效不断显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决心前所未有,力度前所未有,成效前所未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更加凸显。
体现在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
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问题之多、领域之广、矛盾之深,前所未有,靠几项改革举措零敲碎打行不通了。
在全面深化改革启动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为这场新时代的改革开放标注出了不同以往的新高度:“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
设计理念上,避免“碎片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摒弃就山治山、就水治水、对着天空治污染的旧思路,从顶层设计入手构建制度的“四梁八柱”,进而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治理体系。
政策配套上,善打“组合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三权分置”改革为龙头,推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多项举措,再次释放出中国农村的巨大活力。
在摆布各项改革举措的过程中,也力争做到“十个指头弹钢琴”。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制改革环环相扣,确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指向创新驱动发展这个总目标。
充分衔接、相互耦合,6年来,各项改革协调推进、相得益彰,不断发生着“1+1大于2”的“化学反应”。
体现在正确处理“破”与“立”的关系——
确定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从一开始就明确“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6年来,我们坚持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根本尺度。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我们把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摆在首位;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毫不动摇;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坚持自然资源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性质绝不改变……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
与此同时,户籍制度改革坚定推开,打破了把城乡切割成二元世界的坚冰;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长达24年的国税、地税分设格局正式成为历史;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刀阔斧,实现了国防和军队的整体性革命性重塑……对于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制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体制机制,“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
体现在改革与法治的良性互动——
恰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改革是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器,法治则是与改革相配套的稳定器,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