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孙小果保护伞案宣判 打伞破网绝不手
□ 本报评论员
12月15日,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案一审宣判。19名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因职务犯罪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决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彰显了司法正义。
被坊间称为“昆明恶霸”的孙小果,在1997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但却在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后释放。出狱后的孙小果不思悔改,再次涉黑犯罪,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为全国扫黑办和大要案督办组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孙小果的经历中有很多不正常的地方,而事若反常必有妖,在这一切恶劣、离奇、荒诞的背后,人们不由得要去追问一个为什么。
每一个黑恶势力背后大都有“保护伞”,孙小果案当然也不例外。孙小果从“死里逃生”到减刑出狱再到重新犯罪,“保护伞”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所以,严查孙小果案必须要对其背后的“保护伞”深挖严查。
司法机关对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一审宣判,体现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的明确态度。扫黑除恶的关键是要“打伞破网”,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指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相关部门“打伞破网”的力度不断加大,形成了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断后的强劲攻势。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一审宣判,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果,也是扫黑除恶深挖严查“保护伞”的明证。
司法机关对孙小果“保护伞”案一审宣判,体现了依法审判原则。案件的审理始终依法依程序进行,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犯罪的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同时,案件庭审公开,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案件公开审理和宣判。
司法机关对孙小果“保护伞”案一审宣判,体现了司法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孙小果案是媒体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案件,人民群众通过媒体表达了全面彻查案件、严惩背后“保护伞”的强烈愿望。司法机关不负众望,从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到为孙小果在监狱服刑期间违法减刑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再到为孙小果出狱后涉黑犯罪徇私枉法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进行了逐一审理,作出了公正判决,以司法的公平公正还社会以正义,给人民以信心。
综合近期有关孙小果案的信息,我们可以看到,孙小果涉黑案和孙小果“保护伞”案已作出了一审判决。孙小果1997年犯罪再审案也已开庭,将择期宣判。三个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还原了事实真相,推动着公平正义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孙小果案的查处和审理正是对这句话的诠释和践行。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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