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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互娱收到法院公告通知 需支付腾讯360万

据报道,12月15日,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收到法院公告通知。天眼查上的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已经作出民事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订的《<穿越火线>2017年赛事版权合作协议》于2019年3月15日解除;

二、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支付授权费3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60万元;

通知公告称,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外,本案受理费380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3000元,上海熊猫互娱负担39692元。

此前因为与旗下原主播的合同纠纷,作为熊猫互娱实控人的王思聪被申请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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