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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大股东易主进入倒计时

转让完成后格力电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前后历经8个月,格力电器15%国有股权转让终于要进入倒计时。根据格力电器昨天午间发布的公告称,股权转让事项取得重大进展,现大股东格力集团与最终受让方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为避免股价波动,格力电器从昨天早间开盘起已经停牌。

拟转让股权15%

今年4月8日晚间,格力电器一纸公告引发外界关注。公告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函告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转让价格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为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转让完成后,格力电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格力电器控制权何去何从引发外界大量猜测。这桩股权转让之所以引发如此关注,一方面是格力电器本身就是对外界具有天然吸引力的企业;另外,作为“中国制造”代表的格力电器的控股权转让可能将涉及国有控股权问题,也就是说股权转让之后格力电器可能不再是国资控股,这也曾是外界关注此次交易能否成行的关键。

引发国资委关注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还曾在今年4月16日的央企一季度发布会上专门对此作出回应,虽然格力电器的国有股权转让权限属于珠海市国资委而不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的权限,但他还是表示,“在推进混改上,国资委一开始就提出对于处于高度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的改革要求是,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关键是要根据市场情况、企业发展情况。只要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市场竞争力提高、国资保值增值,国资委都支持。”这也是国资最高监管层对格力股权转让的一次明确表态。

股权转让签约推迟20天

格力电器10月28日发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结果公告》,称格力转让股权的最终受让方为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披露的公开征集方案,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格力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格力电器在公告中还指出,意向受让方应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且本次受让申请材料中的受让意向书要求意向受让方提出维护管理层稳定的具体措施及未来与管理层合作的具体方案。据悉,最终受让方珠海明骏还通过受让意向书书面邀请的形式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了合作邀请,若格力电器管理层最终接受珠海明骏的邀请,并依据受让意向书提出的邀请方案展开合作,双方需在珠海明骏与格力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前对具体合作方案予以明确并对外披露。公告特别表示,格力电器管理层是否接受最终受让方的邀请以及双方最终能否就合作方案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11月12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尚有未尽事宜,珠海明骏和格力集团股份转让协议签约日期延后。股权转让签约突然推迟顿时让外界大感意外,很多人认为这是因为受让方未获董明珠等格力电器管理层认可。

直至昨天,格力股票停牌并发布公告表示双方“拟签约”,但这份转让协议为何晚签了20天,至今原因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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