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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集团仅剩10余人 高管已全部离职

昨日,暴风集团公告称,目前公司仅剩10余人。

昨日晚间,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公司人员流失提示性公告”和“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上述公告称,暴风集团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人员持续大量流失,除冯鑫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全部离职,协助信息披露事务的证券事务代表也已辞职,公司目前仅剩10余人。由于资金状况紧张,暴风集团存在拖欠部分员工工资的情形。

另外,“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报告”显示,暴风集团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63,344.99 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存在经审计后 2019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 2019 年年末的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下文为暴风集团被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报告原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2、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63,344.99 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存在经审计后 2019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显示 2019 年年末的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3、近期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状态,面临无业务收入来源的风险。公司的 办公场地租金支付到 2020 年 2 月底,届时如果无法及时缴纳租金,将面临无办 公场地的风险。公司员工持续大量流失,目前仅剩 10 余人,同时存在拖欠部分员工工资的情形。

4、近期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裁决公司向上海歌斐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转让价款、违约金等合计 4.7 亿元。公司存在无法支付上述费用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2019 年 9 月 1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冯鑫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根据相 关规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得发行证券。由于上述 情形的存在,公司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 年 10 月修 订)第十三条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

一、2019 年全年净资产为负和年报披露的风险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1.1 条第(七)项“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 者半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在法 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 以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发布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 35,955.09 万元,负债总额 101,748.59 万元,公司存在经审计后 2019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三)项“最近一个年 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 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 2019 年年 末的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持续经营困难的风险

1、公司因拖欠合作方机房服务器托管费用,合作方已终止提供服务,导致 公司网站和手机客户端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公司正在积极与其他合作方洽谈。近 期公司的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状态,经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面临无业务收入来源的风险。

2、近期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资金紧张,难以维持公司正常运 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急剧下滑,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经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公司现金流紧张,现金流入已经难以支撑日常经营。公司债务负担重,公司面临 流动资金短缺导致无法及时偿债的情况。

3、公司的办公场地租金支付到2020年2月底,届时如果无法及时缴纳租金,将面临无办公场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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