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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近期最好不前往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10月25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7例,均在喀什地区疏附县,全部为对24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中筛查出来的。

  截至10月25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138例,均在喀什地区疏附县。

  经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25日24时起,将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疫情风险等级定为高风险,疏附县其他乡镇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其他县市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低风险。

  泸州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

  提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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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新疆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特别是10月10日以来到过新疆喀什地区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防控措施,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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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起,从新疆喀什地区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入(返)泸时,要主动配合健康码查验,返回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实行隔离医学观察,不参加集体性活动,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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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无必须,近期最好不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必须要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地区返泸后,应主动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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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询问有无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或新疆喀什地区人员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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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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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群众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泸州市各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0-2584043,18982757503

  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0-3191419,18008218118

  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0-2504755,15386574755

  纳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0-3360333,13882701066

  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0-8183527

  合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0-5266310,18015753693

  叙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0-6270044

  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0-7211767,1398024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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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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