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组织“地下执法队” 强占酒店经营权被判刑
新京报讯(记者 刘浩南 袁静伟)今日(1月3日),新京报记者从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获悉,2019年12月26日,该院一审宣判一起夫妻搭档组织“地下执法队”涉黑案。法院介绍,被告人王广军、刘娜夫妻等人强占一酒店经营权,有暴力讨债、强迫交易等行为;通过腐蚀政法机关干部,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上述两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8年。
今日(1月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通化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被告人王广军于2010年成立民生小额贷款公司,与妻子刘娜及其他成员形成涉黑组织。王广军利用向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找国家工作人员“摆平”组织成员违法犯罪行为等手段,树立领导地位;被告人刘娜凭借与王广军的夫妻关系,掌管组织财物,并多次带领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王广军、刘娜与同案其余20名被告人组成“地下执法队”,强占香港城假日酒店的经营权。在金融领域,该组织通过骗取贷款、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采用暴力和胁迫手段,随意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买强卖、骗取他人财物,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诈骗、骗取贷款等犯罪活动。
此外,该组织也通过腐蚀政法机关干部,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广军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抽逃出资、骗取贷款、高利转贷、非法占用农用地、私藏弹药、赌博罪等11个罪名;被告人刘娜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骗取贷款、高利转贷、赌博罪等6个罪名。
2019年12月26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王广军、刘娜夫妻等人涉黑案,被告人王广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刘娜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夫妻二人均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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