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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5个月 辽宁宣判首例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

新华社沈阳2月12日电(记者范春生)12日上午,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利用微信群,“隔空”开庭审理了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的刑事犯罪案件。据悉,这是辽宁首例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法院从立案到宣判仅用20小时,被告人被判处拘役5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5日,被告人张某驾车由锦州向盘锦方向行驶,途经一处防疫检测卡口时,逆行不听指挥,擅闯卡口,将执勤辅警王某刮倒致伤。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

2月11日下午3时许,案件被移送至盘山县法院立案。为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盘山法院不集中办公,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由看守所配合协助,法官、书记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等分处六地,通过微信群参加庭审。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疫情防控职责,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以严惩。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予以支持,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5个月。张某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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