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污水罐倒塌致9死 媒体:安全与环保不能"割裂"
为什么企业一出安全事故,总能被扒出斑斑劣迹?
12月4日,嘉兴海宁市许村镇荡湾工业园区发生印刷厂污水厌氧罐坍塌,压垮附近两家企业的车间引发事故。附近居民称,事发时曾听到闷响,“像爆胎一样”,并伴有震动感。
4日凌晨,海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据其通报,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另有4名重伤员在医院救治。
此次事故中,肇事的罪魁祸首“污水罐”作用本是治理污染,却一不小心成了“大杀器”,这恐怕是涉事企业和当地环保部门预想不到的。这也提醒有关部门,需要对包括污水罐在内的有安全隐患的设施精准管控,需要对部分问题多发企业重点盯防。
而新京报记者调查就发现,涉事公司曾因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等,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都是关乎环保跟安全两方面的问题。这类“前科”也难免引发追问:此次污水罐体坍塌事故是偶然还是必然?在多次处罚背后,当地是否给予了足够重视、有无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近年来,在许多重大事故中,常常能看到这样的现象:企业一出安全事故,就能被扒出此前多次受到环保处罚的斑斑劣迹。
以响水工厂爆炸事故为例,涉事的天嘉宜化工,在安全和环保两方面都隐患重重——该企业之前被环保部门处罚7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也专门提到了天嘉宜化工13项安全隐患。可长期停产的天嘉宜化工,在环保整改达标后就顺利复产,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等安全隐患却无人关注,结果酿成惊天事故。
环保和安全都代表着企业的管理水准,一家环保上是违法“惯犯”的企业,安全记录往往也好不到哪去。反之亦然,这几乎已经成为了定律。所以,对于企业的监管,不能环保、安全光自扫门前雪,而应有相互衔接、配合的监管思维。
事实上,早在天津大爆炸之后,就有专业人士指出,应整合现有安全、环保等部门涉及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管控的行政监管职能,建立统一的、与重大事故安全监管和环境风险防控紧密衔接的事故风险应对处置体系。遗憾的是,类似的监管思路在很多地区不多见。
安全和环保,都是地方治理中的大事,几乎没有地方敢不重视。但再怎么重视,若安全和环保依然割裂,那就很可能事倍功半。
无论响水爆炸还是此次海宁污水罐体坍塌,都敲响了警钟:安全和环保在机构设置上可以分家,但在工作上绝不能“分家”,对企业的监管,对重大事故风险的防范,需要一体化的治理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