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一男子屡屡家暴终获刑
中新网福建上杭3月10日电 (陈立烽 罗小丽)俗话说,相爱容易相守难。很多感情一开始是甜蜜的,走着走着就变成了“相爱相杀”,甚至演变成暴力行为。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10日披露,该院审结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对家暴打伤前妻的被告人熊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2019年9月16日凌晨,被告人熊某在家中二楼与其前妻小英(化名)发生争吵,进而引发肢体冲突,熊某对小英拳打脚踢,致小英右胸第10、11根肋骨骨折。
经鉴定,小英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熊某将小英送往医院救治,后取得小英的谅解;熊某接到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其实,这样的冲突已经不是第一次.2012年8月27日,熊某因琐事殴打小英,后经县公安局治安调解处理;2016年9月28日,又因琐事殴打小英致其轻伤二级,后县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18年7月22日,又因殴打小英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二日;2019年3月16日,因拉扯小英头发致其摔倒受伤,经县公安局治安调解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熊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熊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示,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发生矛盾纠纷要冷静处理,别一言不合就动手,“打输住院,打赢坐牢”,伤人伤情失自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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