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隆庆、王政、刘猛决定逮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主席王隆庆(正厅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政(正厅级)、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刘猛决定逮捕。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隆庆决定逮捕
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王隆庆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政决定逮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政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猛决定逮捕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猛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