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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新冠肺炎医治费全纳入医保 已预付近8.3亿

  1月24日,山东省医保局发布消息称,山东省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实行特殊医保支持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医保总额控制管理规定影响患者救治,努力实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山东可防可控。截至1月24日14:30,全省已预付定点治疗医疗机构医保基金82970万元。

  山东省医保局还印发《关于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畅通医保绿色通道。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患者实行先救治后付费,开通住院、转诊转院绿色通道,取消转诊转院手续,及时提供联网结算,保障患者及时救治。对异地就医患者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同时,做好药品、医用耗材保供稳价。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救治方案,做好防治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预测,为医院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提供服务。对因疫情扩大导致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积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必要时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价格稳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储备,保障供应。

  另外,治疗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对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取消支付限制,保障患者治疗需求。

  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消息,截至1月24日12时,山东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5例。其中:济南市2例,青岛市4例,烟台市2例,潍坊市1例,济宁市1例,威海市2例,日照市1例,临沂市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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