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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向海外邮寄防疫物资?企业出口防疫物


今天(21日)上午,深圳海关副关长夏新生,深圳海关卫生处周李承副处长、综合业务处杨冬副处长做客深圳广电集团898《民心桥》,围绕市民关注的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具体措施、防疫物资出口注意事项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个人如何向海外邮寄防疫物资?企业出口防疫物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已有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总数超过230万人。国内防止疫情输入的压力明显加大。


Q

深圳海关在外防疫情输入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深圳海关副关长 夏新生:我们紧跟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措施,在“境外、途中、口岸、境内”四方面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首先借助大数据分析,将境外国家疫情形势、境外确诊病例信息等风险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提前掌握入境旅客信息,主动布控。


同时,要求航空公司对旅客在境外登机前和飞行途中开展体温检测;并将机上人员体温情况、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海关报告。


到口岸后,对所有入境人员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的检疫措施,实现对入境人员全链条的闭环管理。


入境后,深圳海关还与地方各联防单位建立紧密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人员全移交、信息全共享、处置全联动。


Q

深圳海关在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哪有些措施?目前效果如何?

深圳海关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杨冬 :深圳海关在2月7日推出《深圳海关帮扶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出口快速通关,如在各口岸海关开通绿色通道,设立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对关系民生保障的进口食品采取快速检疫审批、快速查验、快速检测、快速出证的“四快”通关流程。


二是减税降费减,如延长税款缴纳期限,免征滞纳金;应用“网上查验”“网上稽查”“网上核查”等方式开展外勤作业。


三是推行容错机制,支持企业进行远程网上主动披露,海关及时在线受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四是贴身服务为企业解困纾难,就疫情期间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政策法规进行线上解读,与地方政府联合帮扶,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


市民可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平台、12360、95198、企业协调专项热线等进行咨询。


截至目前,为近180家企业延迟缴纳税款约20亿元;用原产地证书优惠政策为企业减免关税 8.3 亿元;为36家企业免征加工贸易担保金5.83亿元等等。


比如,深圳海关通过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到港直装”等模式,通关时间由过去平均1天压缩至半小时以内。通过“互联网+网上稽核查”手段对45家企业开展后续监管,提升企业货物周转率90%、压缩作业时效90%,为企业节省成本费用近亿元。


Q

在防疫物资出口方面,企业需要注意什么?海关有什么监管措施?

深圳海关副关长 夏新生: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的要求,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在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的要求, 11类出口医疗物资需实施出口商品检验。此次新增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医疗物资不实施产地检验,申报时无需电子底账。企业需在申报时注明是否医用。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有需要的企业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询(查询链接为:http://sjs.customs.gov.cn/)。


同时,我想提醒有医疗物资出口需求的企业,出口时应提前了解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确保产品合规出口。


海关将加强医疗物资出口正面监管,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出口医疗物资,严格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支持企业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相关证明;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坚决查处防疫商品侵权行为;对于出口伪报瞒报、夹藏夹带、以假充真、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厉打击。


自4月海关总署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以来,深圳海关已查获多宗出口防疫物资伪瞒报、混藏、以次充好案件,截至4月13日,深圳海关共查获不合格出口防疫物资约6961.09万件(个)。


Q

个人向国外邮寄一些医用口罩、温度计等防疫物品有什么要求?

深圳海关副关长 夏新生:根据《海关法》第四十六条:个人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根据《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对于个人寄递出境的口罩,应当符合上述规定。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旅客进出境携带个人物品,海关验放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海关对旅客携带疫情防控和治疗物品的,将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从宽掌握。


Q

个人向海外邮寄防疫药材,有什么限制?

深圳海关副关长 夏新生:在中药出境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到港、澳地区,总限值人民币100元,寄往国外的,限值人民币200元。


在西药出境方面,海关没有明确规定,但需符合“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的限值要求。


如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出口,海关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或《携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各个国家对药品进境还有一些个性化规定,我们提醒市民朋友关注进境国家相关的药品进境要求,避免在国外入境时遇到问题。


Q

如果想去香港,目前旅客能从哪个口岸去香港?通关时间是从几点到几点?

深圳海关副关长 夏新生:目前深圳关区仍然可以前往香港的口岸,只有深圳湾口岸。同时,因疫情防控原因,根据国家口岸部门的公告,深圳湾口岸目前的通关时间较原来进行了调整,调整为早上10点到晚上8点,请您注意通关时间,及时过关。


除深圳湾外,深圳目前开放口岸还有蛇口和机场。其中,蛇口口岸开放时间为6:30-23:00,从3月25日开始,客运船舶已全部停运,重新开航时间待定。机场口岸开放时间与出入境航班同步,福永码头客运船舶已于2月26日停止营运,重新开航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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