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连撞6车如打保龄球,台“海巡署”桃园舰大
据台媒4月22日报道,4月21晚9点左右在台北市承德路、中正路口发生一起严重酒驾肇事车祸。一辆银色轿车以保龄球“扫瓶”方式、逆向冲撞当时正在路口停等红灯的6辆摩托车,导致4人受伤送医。
据警方通报,肇事者是台湾“海巡署”桃园舰大副梁晓年,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达0.5mg/L,得知消息后“海巡署”立刻决定将他记大过,并调整为非主管职务。
肇事司机为现年35岁的大副梁晓年,他承认下班与同事聚餐时饮酒。舰队方面得知他酒驾伤人后,立即核予他“记大过一次”处分,并调离现职,调整为非主管职务,另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监管不周责任。
据台媒报道,台湾地区酒驾新标准于2013年6月13日起正式执行,酒测酒精浓度只要超过每公升0.25毫克,约2瓶啤酒份量,就可能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与2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若超过0.15毫克,就可开罚1万5000元到9万元。另外,使用毒品后驾车的“毒驾”,则可被处2个月以上徒刑,毒驾致死更可被处10年以下徒刑。被处10年以下徒刑。
(编辑: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