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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设分类垃圾桶 北京这家超市被立案调查

新京报快讯(记者 周依)北京生活垃圾分类新规已自5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走进丰台区大成路的多家商场,对商户的垃圾分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其中,一家物美超市因涉嫌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问题,被责令改正并立案调查,将面临处罚。

未按规定设分类垃圾桶 北京这家超市被立案调查 今日上午,丰台大成路翠微百货,市城管执法队员在翠微百货内的盒马鲜生垃圾房检查垃圾分类情况。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首先来到翠微百货大成路店。据了解,在此前的检查中,城管执法部门曾发现该商场的盒马鲜生等部分商户存在垃圾混装混放等情况并责令整改,今天对其进行复查。执法人员在盒马鲜生的垃圾房发现,几乎所有垃圾桶内都是清空状态,仅有少量塑料盒等垃圾,分类放置在对应的垃圾桶中。而在风光老灶麻辣香锅,此前检查中发现的垃圾桶上贴错标签问题已整改完毕,垃圾桶盖上贴着正确的各类垃圾标识。

未按规定设分类垃圾桶 北京这家超市被立案调查物美超市大成店,执法人员就现场发现的问题向超市负责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执法队员随后来到附近的物美超市,在卖场入口处即发现一个敞口的灰色垃圾桶,桶上没有分类标识,其中混堆着烂水果和塑料盒等杂物。在蔬果称重台旁,执法队员也发现一个无分类标识的灰色垃圾桶。超市工作人员称,因超市空间有限,店内在果蔬区、称重台等容易产生垃圾的地方设置了单桶。执法队员指出卖场垃圾桶设置不规范,提出超市在每个点位应至少设置厨余、其他垃圾两桶,并现场对其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七分队队长张震介绍,该卖场涉嫌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条例规定,可处3千至3万元罚款。针对商户是否建立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等内容,城管执法部门将展开进一步调查,结合其整改情况来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新规实施10天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宾馆、饭店餐饮行业、机关事业单位、楼宇物业、商场超市、居住小区1.5万余个,对其中存在问题的2450家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和责令改正。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未按规定设置并管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

自5月11日起,城管执法部门将重点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等执法程序,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严厉查处“十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违法行为。

“现阶段我们将以宣传告知、教育整改为主,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建账、边整改的原则,对重点违法行为和违法主体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完成对辖区单位和社区投放环节的普查。之后将重点检查辖区垃圾清运企业,紧盯收运环节中无资质运输、混装混运、泄漏遗撒等突出问题。检查辖区消纳处理环节和再生资源回收环节,紧盯消纳处理企业未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废品收购场所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拒不整改、屡教屡犯、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处罚、曝光和信用惩戒、联合惩戒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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