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哈尔滨连锁病例引各方警醒 黑龙江省长:深入查

  4月13日全天,黑龙江省内无新增确诊病例,但哈尔滨此前接连出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已让各级在“内防反弹”上绷紧了神经。

  4月14日,《黑龙江日报》评论文章以三个“倘若”提醒道,剖析哈尔滨最近新增确诊病例的传播链就会发现,倘若小区和村屯“守门员”不松懈、倘若药店“前哨”作用不含糊、倘若医院首诊负责制不流于形式……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起到应有的作用,就会避免这一系列包括境外输入关联本地病例、继而引发聚集性病例的出现。

  文章指出,在外防输入的同时,我们更要深刻汲取哈尔滨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教训,决不能因人员流动和聚会聚餐的增加,让来之不易的持续向好的形势发生逆转。

  哈尔滨新增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之间,是一道什么样的传播链?黑龙江方面又如何应对新情况?

 

  1到11

  结合官方通报和新闻发布会内容:哈尔滨市民王某苓的女儿曹某可能接触了境外进入哈尔滨人员韩某(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所污染的环境致病(时间不明)。3月26日,因曹某发热,王某苓与男友郭某明共同前往女儿住所,并留宿一晚。3月29日,王某苓、郭某明二人与陈姓男子一家人聚餐,包括87岁陈某1及其子46岁陈某2、53岁陈某3。

  4月2日,因父亲陈某1脑卒中病情加重,陈某2、陈某3乘私家车送父亲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4月6日,父亲陈某1因发热转至哈医大一院就诊,兄弟二人和他们的大姐、56岁的陈某4全程陪同。

  根据黑龙江省卫健委通报,4月6日,陈某1到哈医大一院呼吸内科就诊并住院,直到4月9日转至哈医大一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上述所提人员中,郭某明和陈某1 一家4口总计5人已经确诊,王某苓、曹某以及曹某的男朋友李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而后,陈某1的密切接触者又陆续被通报。

  69岁的于某,4月4日因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急性加重,开始在哈医大一院住院,4月10日17时许,转至哈医大一院呼吸内科一病区单间病房隔离。

  67岁的张某,4月6日因咳嗽、咳痰伴胸痛四个月步行至哈医大一院就诊并住院,直到4月10日转至隔离病房治疗。

  定性为陈某1密切接触者的于某、张某均已确诊。

  另外,已被明确与陈某1有着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住院时期“同病区病友”关系的53岁男子王某1、53岁女子段某、57岁女子高某以及王某1的妻子王某2,均已确诊。

  也就是说,这道传播链中,已有11例确诊病例和至少3名无症状感染者。14人之中,郭某明于4月9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是最早报告的确诊病例。而官方发布的第一份通报介绍,郭某明最早的轨迹为“3月30日到报达中西医门诊部询问发热用药的问题未进行治疗”,但当时未提及3月29日,他与王某苓同陈某1一家人聚餐的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4月11日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第五次新闻发布会指出,郭某明及王某苓,在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有故意隐瞒病情和真实行程的行为,导致卫生防疫机构无法及时全面掌握其行动轨迹及相关信息,无法形成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给追溯病毒源头、查找密切接触者、切断传染源带来极大困难。

  公安机关接到线索举报后,已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密切接触人员和回溯其活动轨迹,已经确认郭某明及王某苓涉嫌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人民战争”

  “要深刻汲取哈尔滨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教训,深入查找漏洞,补齐短板,把疫情严密防控网扎得更密更牢,全面发动内防反弹的人民战争,坚决防止个别散发、偶发病例演变为疫情反弹甚至局部暴发,绝不能让来之不易的持续向好的形势发生逆转。”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4月12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长王文涛主持召开了视频例会。

  会议指出,全省,特别是哈尔滨市,要慎终如始守住社区门、村屯门,坚持用好口罩、测温、扫码防疫“三宝”,大力倡导“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真正发挥好哨点作用。加强医护人员自我防护,加强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管理,防止医院出现交叉感染。抓好无症状感染者精准防控,防止出现输入关联本地病例和聚集性病例。要继续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重点单位加强管控,对娱乐、休闲等集中密闭场所采取负面清单临时禁止开业措施。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