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初中综合素质表现评价引热议 教育局回应
一是市教育局将始终与广大市民在一起,认真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努力办市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市教育局一定会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是市教育局将成立“综评”工作专班,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人员担任专班成员,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评价方案,完善评价工作机制。
四是市教育局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立简便、友好、人性化的操作系统。
市教育局感谢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大家的批评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期盼共同携手推进深圳教育高质量发展。
此前,深圳市教育局出台的《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引发舆论热议。根据《方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用于划定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学业考试成绩同等情况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自主招生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作为录取主要条件之一。
有家长质疑,这一评价体系出发点虽好,但在具体实践中,却给学生、老师、家长“增负”,例如参加义工的目的原本是为了献爱心,现在这些家长带学生来的目的根本就是为了拿评价分值,有家长认为“综评流于形式”。
对此,今年10月13日,深圳市教育局就曾回应: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结果不计入中考总分。综合素质评价中提到的"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都是公益性活动,累计时长也并不是只有参加义工组织的活动才能累积,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社区服务、学生自主进行的公益活动或社区服务、"志愿深圳"公众号上登记的志愿者服务或中小学生公益活动均可。
此前回应
近期,许多家长对深圳市初中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简称“综评”)存在一些困惑,10月13日,深圳市教育局专门对此做了说明,指出凡是能够提供真实佐证材料的“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都可录入综评系统,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以学校组织为主,学生自主进行为辅,累计时长并不是只有参加义工组织的活动方能累积。
一、实施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背景
据悉,深圳市教育局于2018年10月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综评方案》)。《综评方案》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等五个方面,以写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性资料记录、评语评价及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评价。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综评,学校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学生综合素养成长电子档案系统),建立完善的《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关系有多大
综评结果不计入中考总分。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教规〔2018〕4号),我市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综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综评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二是自主招生学校应当将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如艺术特色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时就会特别关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中的艺术素养方面的成长记录。
三是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评结果有要求,即思想品德方面五个学期的总得分不得少于60分(由于2018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只有4个学期的综评分,省一级学校录取时,思想品德得分不得少于48分)。
三、如何理解“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
(一)“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的基本要求
1。坚守公益。“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都是公益性活动,不得收取任何报酬,不得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针对综评观测点得分而开展的有偿活动。
2。安全第一。初中学生是未成年人,组织开展和参与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要以保证学生人身安全为前提。
3。诚信为本。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客观、真实,诚信是整个评价工作的“生命线”。学生参加活动要基于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经举报查实存在不诚信行为将被记入成长电子档案。
4。形式多样。凡是能够提供真实佐证材料的“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都可录入综评系统。例如,学校以班级、团队等集体形式组织开展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社区服务,由学校统一录入综评系统;社区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机构开展的相关活动,由组织方提供活动证明,学生自行录入综评系统;学生自主开展的相关活动,可采用照片、视频、文字记录(如活动感悟、日记)等方式证明,由学生自行录入综评系统。
(二)“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累积时长的获取途径
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以学校组织为主,学生自主进行为辅。累计时长并不是只有参加义工组织的活动方能累积,以下途径均可以累积时长:
1。学校组织开展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社区服务。
2。学生自主进行的公益活动或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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