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锐评:家暴不是家务事 必须零容忍
“我被家暴了!”日前,有女网友发视频称遭受家暴,“他穿着鞋的脚踩我脸……”当地警方回应,正在核查相关情况。
家暴不是家务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家暴制造的血泪悲剧乃至命案不胜枚举,对家暴必须零容忍!
当下,“对家暴说不”已成为社会舆论的共识,但在现实生活中,反家暴保护网仍存在不够密实、牢固之处。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例,这道“阻隔家暴的一道隔离墙”,对受害者们是强有力的保护。不过,不少受害者或是不了解,或是在申请时因证据不充分被驳回,从而无法通过保护令保护自己。
对此,曾有人士就改进保护令申请程序、延长保护期等提出多项建议。这些建言是否可行尚需讨论,但不争的事实是,进一步强化防护网是受害者的正当诉求,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此外,保护受害者,还需进一步突破陈旧观念束缚,化理念为行动。对受害者来说,要勇于说不,决不能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忍声吞气;对社会来说,则需消除“家暴只是两口子吵吵闹闹”的偏见;对监管者来说,更需认识到批评教育并不能有效阻遏加害者,必须强化法治约束与惩戒力度。
“家暴没有借口,不要让玫瑰变成拳头!”无数案例表明,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为受害者撑腰,让施暴者忌惮,必须织密织牢全社会的反家暴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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