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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小学男教师猥亵女童被判58个月 先后31人受害

(观察者网讯)据台媒报道,台湾台南市一名曾获得“20年资深优良教师奖”的小学男老师张博胜,2017年在任职小学内对1名女学生强制猥亵,经检方起诉,台南地院对张博胜所涉10罪各判3年8月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徒刑4年10月。

据台湾“中央社”10月28日消息,张博胜涉性侵案爆发后,台“监察院”介入调查发现,张博胜任教长达20多年,涉犯性侵害或性骚扰32件、受害人数多达31人;不当体罚有9件、受害29名学生,还违法在家里补习,多名校长、老师等教职人员知情却未依法通报或延迟通报与处理。

检方表示,张博胜嫌涉及多件性侵害或性骚扰案,但部分案件年代久远,相关被害人与犯罪事证有待查明厘清,尚由检察官调查中。因此,检方以张博胜涉嫌对10名未满14岁少女抚摸下体与亲吻脸颊、嘴巴等方式强制猥亵罪起诉。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其中1名女童受害成立,共有10罪。而其他9人受害罪证不足,则判无罪。

根据判决,被告张博胜以班导师身份涉从2017年到2018年对女童强制猥亵多达数10次,案发后女童神情有异,母亲询问后去年3月到医院就诊,发现女童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这件校园丑闻才遭揭发。

被告庭讯时坦承有对受害人猥亵情事、但辩称没有违反女童意愿,法官认为被告的作为均足以妨害受害人性决定的自主意愿,再辅以受害人事后主动向母亲述说求援、在医院验伤时有“哭泣”情形,足认被告对受害人猥亵是违反女童的性意愿,对少女强制猥亵犯行明确。

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担任受害人的老师,但竟为满足一己色欲,未能谨守师生间分际,不顾身为人师的伦理,其所作所为影响受害人日后成长过程及对感情或其他亲密关系的建立,实应予严惩,但考虑到被告犯后态度、智识、生活状态等情况,对被告所涉10罪各判3年8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徒刑4年10月,全案可上诉。

法院表示,目前本案被告对判有罪部分、检察官对判无罪部分均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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