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拉扯司机酿车祸致债主死亡 一审被判7年
男子李某因债务纠纷被三人挟持上一辆小轿车非法拘禁,从江苏开往福建。途经浙江省衢州市境内,李某突然拉扯司机握着方向盘的手,试图制造交通事故趁机逃跑。结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轿车猛地撞上旁边重型半挂车,致其中一名债主遭撞击死亡。
近日,衢州市衢江区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此前,挟持李某的另外两人已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刑十个月。
23岁的李某在苏州做六合彩担保生意。2018年9月,李某替人担保,委托非法经营六合彩的苏某、庄某垫资10万元买六合彩。因开奖后没中奖,被担保人不肯按约归还垫资款。
同年9月29日晚,苏某、庄某和前来帮忙的苏某哥哥苏某祥找到李某,把他挟持进一辆小轿车后排中间座位,要求其联系被担保人还钱。在从江苏开往福建途中,三人对李某实施了捆绑、打耳光等暴力行为。
历经9小时的非法拘禁,李某一直寻求机会逃离。9月30日晚,当车辆途经杭金衢高速公路衢州境内时,李某见坐在他左右两侧的苏某和庄某都已睡着,而车辆右侧正行驶着一辆货车。为摆脱拘禁,李某用手拉拽苏某祥握方向盘的右手,导致轿车与货车相撞,造成苏某死亡、货车司机轻伤、两车损毁共计损失36万余元的后果。
经鉴定,苏某符合道路交通事故中钝性外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测算,事故发生路段事发时单向车流量每分钟约16辆。
2019年2月,李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衢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庄某、苏某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同时移送审查起诉。
针对李某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过当问题,衢江区检察院专门组织了专家论证会,并逐级向省、市检察院请示。
2019年12月,浙江省检察院作出批复:本案属于紧急避险过当,应认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并适用减轻处罚。
在庭上,被告人李某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不是犯罪。对此,检察官指出,正当防卫对象仅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李某在高速公路这一特定场所拉扯高速行驶中的轿车司机的行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