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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岛:“丁真”遭抢注 还卖18万?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这过,留下买路财”——谁能想到,山大王的这一套,被商标抢注者尽数学去,还活学活用了起来。

侠客岛:“丁真”遭抢注 还卖18万?丁真(图源:网络)

最近,“甜野男孩”丁真成了商标抢注者的香饽饽。自打走红起,中国商标网已有120多件关于“丁真”的商标注册申请。除丁真所在公司申请注册的18件以外,其它都与其本人及公司无关。

炒商标大军也火速加入。一家申请“丁真”商标的公司,商标证还没下来,便开出18.8万元的转让价,且限24小时内交易,理由是“丁真曝光量持续上升”。

这帮抢注者出手很快啊,快到你可能一不留神,名字就不属于自己了。B站大V“敬汉卿”的名字被企业抢注,抢注者还说,若你还自称“敬汉卿”,就联系各大平台封号。

这年头,流量成了玄学,什么都能抢注,万物皆可炒作。有时是强蹭流量,比如“今日油条”傍上“今日头条”,称“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有时是趁其不防,如华为核心芯片移动计算架构“HiAI”被合作方抢注,引发持续数年的商标争夺战。

当然了,这方面侠客岛也深受其害,我们真没卖过茶叶。

更邪门的是,商标抢注越来越不分场合、突破下限。“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防疫相关的人名、字样,竟也被无良商标投机者争抢。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中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达2900多万件,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这当然反映出国人商标注册意识的增强。但不管不顾地傍名牌、疯抢注、抢流量,真的好吗?

恶意抢注商标本是违法之举。中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提出:“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

法条说得这么明白,为何恶意抢注依然屡禁不止?

知识产权分析人士认为,侵权成本低、获益大,加之维权成本高,共同造成这一困境。

例如,有些专门做商标抢注与倒卖生意的中介公司算盘打得精明:就算申请被驳回,也没啥损失,下次再有网络热词,一股脑儿申请便是。

可一旦申请成功,那就跟中彩似的,投资回报率老高了。有的抢注者甚至索要授权费、胁迫高价转卖。比如,在快手拥有1000万粉丝用户的“刘妈妈”,被山东某公司抢注商标后,该公司向“刘妈妈”索要200万元赔偿;有人抢注“破洞”、“呼啦圈”等通用词,继而投诉销售“破洞牛仔裤”、“呼啦圈”的电商卖家,试图获取高额授权费或撤诉费。

维权方若要走正规程序讨要权利,那就费劲了。先是费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都有可能;除了资金成本,筹备诉讼、牵涉大量精力,也时常让维权者心力交瘁。

说到底,恶意抢注商标是投机行为。无论是“傍名牌”为自己提身价,还是“蹭流量”“养号”、待价而沽,都是急功近利、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重背离商标作为商业标识的本意。不少知识产权分析人士认为“商标注册是来用的、不是炒的”,应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让商标回归正常的使用维度。

这一呼吁引人深思。毕竟,在可“炒”的东西背后,往往存在利益链条和监管漏洞,使部分人的“套利”冲动有施展空间。有害无益的乱“炒”行为必须严管,否则投机者横行、老实人吃亏,明显不合理。

该怎么做?无非两条:处罚措施重一点,让恶意抢注者感到痛、长记性;批准条件限严一些,明显与主营本业无关的申请该驳就驳,突然玩跨界虽不是不可能,但终归是小概率事件。

让商标回归原本面目,让市场少些乌烟瘴气,这事儿势在必行。

文/云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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